第44章 不想當演奏家的音樂製作人不是好愛豆(8)(第2/2頁)
章節報錯
原來是節目組的稽核結束打電話來了,虞舒毫不猶豫地給出回答“我參加。”
那邊很快跟虞舒敲定了之後籤參演合同的時間,但是說到籤合同。
“您成年了嗎?”
虞舒沉默了。
她剛來這個世界讀高一的時候,十五歲,現在高三。
滿打滿算,十七。
從來沒覺得自己是個小孩的虞舒尷尬開口:“沒有。”
那邊也短暫地沉默了一下,夭壽了,現在的小孩都這麼厲害了。
“那您籤合同的時候需要帶上監護人,未成年不能單獨簽署合同。”
華國專門制定了一系列針對未成年的保護法則,其中就有一項,未成年即使同意合同內容,也不得自行簽署合同,需由監護人陪同簽署。
“好的,沒問題。”虞舒先應下了。
自兩年前原身和父母那次吵架後,她爸媽說到做到,對她的事情,只給建議和實際支援,不搞操控。
她先前覺得寫歌就是件小事,當時錄歌約錄音棚找了覃女士幫忙搖人。
但覃女士沒過問虞舒約錄音棚做什麼,直接就給她搞定了這件事。
她沒跟他們說過她寫歌比賽去了,看來這件事,還得跟她爸媽知會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