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馬上就要結婚了,她也想給薛寶麗買點禮物。

這邊缺糧食,所以買糧食才是最實用的。

之後宋希也開始一個攤位一個攤位的逛了起來,乾的海魚很便宜,一斤不到一毛錢,倒是宋希想先買新鮮的,因為現在太陽很大了,再耽誤下去,有些攤主手裡新鮮的海鮮就該領盒飯了或者發臭了,大家都是用海水暫養著,肯定不如她的靈泉水好啊!

很快,宋希就遇到了新鮮的蛤蜊,一問價錢,給驚到了,兩分錢一斤,可以給錢,也可以用食物換,什麼食物都行,他不強求食物的品種。

這些蛤蜊是這位大叔最近幾天趕海撿到的,用海水養在家裡的大桶裡,一直等到今天趕集的時候,才帶到集市上來想碰碰運氣。

因為這個的東西殼多肉少的緣故,再加上只要去趕海就可以收穫頗豐,所以想要賣出去,真的不容易。

誰想吃可以自己去趕海,又何必花錢來集市上買呢?

大叔這裡一共有八十斤蛤蜊,給錢的話,應該給一塊六,但是宋希見人家最想要的似乎是食物,於是就藉著揹簍的遮掩,拿了十斤紅薯和十斤土豆給攤主。

並跟攤主說道,明天晚上帶上新鮮的海鮮到集市上來,可以到她朋友這裡換到食物,並且讓他回去跟可靠的人說,不可靠的就不要說了,免得害了她的朋友,這樣大家也換不到食物了。

攤主激動的連連點頭,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就帶著宋希給的食物,飛快的離開了,他要趕緊回去把這個好訊息告訴大家。

接下來宋希又如法炮製的換了新鮮的生蠔、鮑魚、大龍蝦……等集市上新鮮的海鮮都被她換的差不多之後,她又開始跟人家換幹海鮮。

她都是先跟攤主交談好,之後讓攤主給她挑到指定的地方,最後她付錢,等攤主走了之後,她便將海鮮直接收到超市裡。

宋希今天趕集,一分錢都沒花,用的全都是在平安村那邊趕集的時候在集市上買的粗糧。

因為在小漁村最多隻能待十五天,而下一次開集的時候她已經在遙遠的平安村了,根本就不可能再來趕集囤海鮮了,所以靠這樣的方式囤海鮮,實在是太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