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插進褲兜,仍舊一副淡然的樣子,只是一邊嘴角向上一揚,好似一切盡在掌握。

我無戀於此,只想讓自己快速離開,跑出花園的時候,看見路邊聽著一輛黑色轎車,是那輛,我從公安局出來,從我身邊而過,而後停下的那輛。原來………

我不能多想那個人,我發過誓屈辱是無法洗刷的,但記憶是可以遺忘的,我要忘記跟那個人有關的一切。我一定能坐到的。

我拼命的跑著,以此讓自己忘卻。聽到有人在喊我。是送我來的司機,我沒有理會,也不想理會,要忘卻跟那個人有關的一切。

接下來的日子,我像個絕症患者一樣,等待死神來臨。

我已經放棄了前途的希望,已是無半點力氣博取了。每日中有放縱自己。

來南京一載多餘,總忙於學校與打工的地方,南京是什麼樣子,自己也說不清晰,更別提能記住他。還剩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