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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河小組有兩人是趙寶的戰友。”
蘇誠道:“恩,有一人我知道,他叫藍一,上次就因為他的提醒才把方奇和趙寶聯絡在一起。雖然有機率犯傻,但是先排除掉他。”
宋凱道:“藍二,和趙寶、藍一同年同期入伍,同期加入特警支隊海風小組。一次藍河特警和特警支隊一起出任務時候配合過,藍河就把藍二挖到了自己隊伍中。”
左羅道:“藍二的筆錄。”
宋凱調出藍二當時做的筆錄,他按照命令,駐守主樓左右樓一樓中央部位,距離趙寶負責的車庫大約六米左右。其筆錄中沒有提到離開崗位和方奇,或者是趙寶打招呼。
宋凱道:“但是趙寶筆錄中,趙寶提到藍二步行過來和自己打個招呼,看見了方奇,進入車庫調侃了幾句,被方奇趕了出去,讓他不要汙染證物。方奇筆錄沒有提到這個細節,只說車庫內有高低中三檔次的汽車,還有沖洗工具,汽車維護和修理工具,還發現有陳年血跡,所以在這一片區域逗留比較久。他沒有提到藍二,但是提到趙寶,說自己進入車庫之前,和駐守在車庫門口的趙寶聊了幾句,當時還有槍聲,方奇囑咐趙寶自己小心點。這點趙寶筆錄中得到證實。”
蘇誠問:“藍二現在在哪?”
宋凱道:“十四個月前,藍二在一次任務中從三樓摔下,雖然康復出院,但是其女友堅決反對他繼續擔任特警,並且以分手要挾,藍二最終選擇辭職,按照記錄,他應該是在去年開春,12個月前和女友結婚,他們在城郊購買了一套房子。”
“女友情況。”
宋凱道:“女友父親是一名事業單位基層管理者,母親在小金店做銷售員,金店的老闆是女友母親的舅舅。”
蘇誠攤手:“好了,我想你們也應該知道結論了吧?”這個案件的關鍵點是將藍二挖出來。當時內務局看了所有監控,尋找可疑車輛和人員,但是均未有發現。當時內務局專案組他們沒詳查趙寶的細節,而是和局長去爭論趙寶算畏罪自殺還是意外死亡。
話說回來,蘇誠這個推測也存在很多漏洞,有很多可能姓導致蘇誠懷疑無效化。但是蘇誠作為一名偵探,同時作為一名沒有毅力的人,他首先要考慮最大可能。至於死人開車,很簡單的,當時的路段汽車比較少,道路寬闊,單行道,三條道。趙寶汽車攜帶有行車記錄儀,只要把內視鏡朝下翻,調整好記錄儀的鏡頭,可以看見道路。加之趙寶是自動檔汽車,嫌疑犯將趙寶固定在座位上,人趴在趙寶腿上控制方向就可以了,嫌疑人也很清楚卡口高畫質監控的位置和附近的地域情況。到了監控附近,打轉向燈,衝向大海。
嫌疑人怎麼脫身呢?很簡單的,只要在落海,或者是車門被海水浸泡超過一定比例之前,開啟車門一縫,就可以用力推開車門。等海水灌滿汽車後,再潛入利用水壓平衡的原理,關上車門。
假設當時有車主發現有汽車落海,也只能看見嫌疑人浮出,再潛入,認為他在救自己同伴。嫌疑人比如方奇,可以說自己和趙寶約見,開車要去哪,結果汽車失控。路人是沒有辦法去救趙寶,趙寶必死無疑。
甚至方奇還可以說,趙寶提到什麼黃金的事,後悔,情緒失控之類的。人都死了,話都是他說的。
蘇誠只抓到一個細節推斷到這裡,認定趙寶之死不是意外,是殺人,並且是謀殺。方奇已經準備好了要殺死趙寶。那疑問就來了,假設蘇誠推斷是正確的,趙寶是私藏贓物的案犯之一嗎?
不過在瞭解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抓捕藍二。
左羅道:“刑拘藍二,拘傳其女友和岳母。”刑拘是正式通知你被刑事拘留。而拘傳是強制物件必須和警方配合,回答警方的問題。還有傳喚,傳喚是不具備強制姓的。拘傳是最輕的強制手段,非羈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