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安全部門用的竊聽器,比大米還小,效果也很好,就是造價非常高。實在要我回答,應該是成本低型別中的高階產品。不過林遠縣收繳過蝙蝠1代和蝙蝠2代,是私家偵探調查婚外不忠誠委託時候使用的。”
私家偵探是真實存在的,雖然還不被法律承認,但是市場承認了他們,在這樣炮火連天的年代,婚後不忠誠成為私家偵探的主要業務來源。調查這方面資訊,需要攝像,竊聽等實質手段。被淘汰的蝙蝠1代和2代,就由一些正常或者不正常渠道進入這個市場。
眼鏡男查詢了一會:“蝙蝠4代是去年五月開始量產,以色列人在一些爭議地區佈置這樣的資訊收集器,蝙蝠4成本大約三美元,可以持續使用四到六天。就我們本地來說,這產品到林遠縣太快了,正常說再過三五年如果市面出現蝙蝠4,我倒是不會奇怪。”
蘇誠明白了幾件事,蝙蝠4是高階產品,眼睛哥很有見地,最後一件事,眼鏡哥好嗦,我對蝙蝠4構造一點興趣也沒有好不好?
現在問題來了,蝙蝠4既然是高階產品,怎麼會出現在這裡,怎麼會出現在兩位刑警的包裡。目的是兩位刑警,還是蘇誠?
刑警回答蘇誠的問題:“我們兩人昨天剛辦完一樁入室盜竊案,今天是整理卷宗,整理證據,和檢察官過手續等。孫隊打電話過來讓我們做筆錄,我們就先過來了。今天上午我檢查過我的手包,老李的孫女三歲,來看他,老李是我們組老刑警,還有一個月退休,要坐搖搖車,需要硬幣,我們翻找了一下,只找到兩個硬幣,當時我把包裡面都檢查過一遍。大概是上午十點左右。”
刑警:“十點後一直在做文案,十一點半去食堂吃飯,沒帶包。十二點休息了一個小時,回辦公室繼續整理,大概一點三十分接到孫隊電話,讓我們做筆錄,還讓我們主動聯絡蘇顧問你。蘇顧問你入住酒店後說三點十五分做筆錄。我們是兩點五十分出門,帶上包,開車到了酒店。總檯詢問後,乘坐電梯到達蘇顧問的房間。”
蘇誠是和一名女刑警一起詢問兩位刑警,女刑警是副大隊長,和孫軍一個級別,不過業務上不如孫軍,她的工作也更多偏向後勤方面。
副大隊長將時間標註下來:“十一點半到一點期間,包在刑警隊你們的辦公室內。除了這個時間,包就沒有離開你們視線範圍,對嗎?”
“對。”每位便衣刑警都有個手包,有人帶,有人不喜歡帶,裡面通常放有證件,手機,鑰匙等物。按照規定手槍不能放手包,只能隨身攜帶,因為很多時候手包會離開人的手,比如上廁所洗手,比如吃飯等等。
蘇誠道:“有人潛入刑警隊的辦公室,大白天,放置了一枚竊聽器在包內……怎麼聽起來這麼彆扭?別誤會,我不是說刑警隊笨蛋,而是覺得如果壞人真這麼做,壞人絕對是個笨蛋。你負責的案件已經結案了,除非是要刺殺你或者內務局盯上你,否則不應該有竊聽器。如果是內務局,不會使用黑貨。”
刑警表示同意,疑問:“那是什麼時候放進去的?”
“酒店監控。”
……
酒店監控中,總檯只有一名接待人員,兩名刑警出現,走向總檯。側面出現一名女子,穿了灰色風衣,高跟鞋,七分褲走向總檯。兩名刑警先到,一名刑警拉開包,拿出證件遞給總檯,總檯看了三秒後還給刑警,就在這時候,那女子……看不見,風衣遮擋了。但是可以知道當時三個人都在總檯位置,距離也很近。
“這時候放進去的?”刑警拉開包,將證件拿出來,就把包放在總檯櫃檯上,開口的一面恰巧對著女子。
再看下去,兩名刑警離開,女子和總檯服務員說著什麼,大約五六秒時間,總檯服務員似乎是指路,女子點頭離開酒店。再看前面影片,女子比刑警早五分鐘到達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