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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氣,就像是罌粟這樣的毒物,一旦沾染上了,哪怕是耗費心力戒掉了,一旦某天有了‘誘’發的引子,依舊會再度復發滋生。
這個世界上,能夠輕輕鬆鬆將魔氣根除,並將之完全化為神源之力的人,就只有他們偉大的王!哪怕是神族那個虛偽至極的男人,也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
只要那個孩子能夠化解魔氣,將那些施術者身上的魔氣全部摘除,那她絕對就是他們苦等了萬年的魔尊轉世,是他們最偉大的王!
一直在等待著這一刻的出現,‘混’跡在四國‘交’流會里的魔族人,親眼看到那個孩子的所作所為,無一不感到熟悉。
尤其是看到她暴怒時碾壓劉靜琬的手法,乾淨利落,大氣磅礴,那種壓倒‘性’的氣勢,無一不叫他們倍感親切。
那個畫面,簡直就像是他們的王親臨!
☆、223。第223章 惡魔
知曉魔族人蒞臨人間界之後的所作所為,老實說凌笑是有些生氣的。
雖然知道他們事出有因,一方面是急於找到魔尊的轉世,一方面也是為了自保,但凌笑還是感覺他們的做法有傷天和。
不過,為了自己能夠生存,便去掠奪他人的生機,這種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思想,不正是人類長久以來所堅持的理念嗎?
像野獸為了爭搶地盤和食物而展開廝殺,人類這種自詡高等生物的種族,不也經常做出類似弱‘肉’強食的事情?
只不過野獸爭奪廝殺,是為了生存,而人類有時候並不是出於這個最基本的要求才如此作為的。更多的時候,人類殘害同胞,是為了名利‘欲’*望這種與自身生存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情,哪怕是為了一丁點兒無關緊要的蠅頭小利,他們也會舉刀相向,手刃同胞。
人老說野獸兇殘成‘性’,他們人類之所以比它們高貴,就在於人類擁有理‘性’和智慧。可結果往往是相反的,大多數時候高貴的人類會為了不必要的身外之物,拋棄妻子,弒兄殺父,用他們所謂的智慧和理‘性’栽贓陷害他人,最終謀得那些本不屬於他們的東西。
為了自己的‘欲’*望,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人類可以不折手段,六親不認。比起這樣的人類,虎毒尚且不食子的野獸,明顯要可愛得多,善良得多。
魔尊苦心教導了數萬年的魔族人,在蒞臨人間界不過寥寥一兩百年的時間,便學會了走捷徑,付出最小的努力來博得最大的收穫,該說是曾經思想不開化的魔族人腦細胞過於單蠢,還是該說人間界這個大染缸的汙染能力實在太強?
世人皆道魔族是人世間最為邪惡,最為自‘私’,最為墮落的存在,但凌笑所瞭解到的大部分魔族,他們有自己為人處世的原則,不會為了非必要的利益同族相戮,也不會為了對自身而言如同‘雞’肋的東西,跑去屠殺無辜生物的整個家族。
反觀之被譽為進化之後的高等生物,被冠以善良、正義、無‘私’等美好形容詞的人類,為了自身最低限度的生存條件以外的‘欲’*望,可以背信棄義,坑‘蒙’拐騙偷,只要是能夠為他們達成心中所想的方法,他們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便去嘗試。
兩方相比,到底誰更像惡魔?
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一份認知和答案。惡魔,不應該是憑藉著世人口口相傳的評價和生物的種族來區分,而應該是根據這個生物本身的作為來判斷。
它存在於世界的每個角落,存在於各個種族裡面,不但魔族有,神族有,就連人類裡頭也是不在少數。
這種生物,存在於人的內心深處,它是否覺醒,要看宿主自身的覺悟和良知。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不外如是。
從自己的思緒裡跳脫出來,凌笑看著態度轉變得極其迅速,剛才還在為劉靜琬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