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部分(第1/5頁)
章節報錯
�詿菜勞觥�
刑警隊調查,發現了有人可能攀爬過後門的兩米五圍牆,根據物業監控顯示,死者c的前夫在案發前後出現在別墅後門附近。
這是多天之後,七組多日不見,見面後立刻開始的新年第一場會議。
方凌不在,白雪就頂替了方凌的工作,整理了目前掌握的線索和證據。
白雪:“警方認為是熟人作案,從臥室門反鎖可以證明,是有人使用鑰匙在外反鎖。”
白雪:“首先是嫌疑人a,他有殺人動機,死者沒有第一繼承關係的親屬,死後,她的遺產屬於a繼承。但是a缺乏殺人條件。死者上樓休息,一直到女朋友b出現,a始終和律師在一起,在受傷之後,雖然有數分鐘的單獨時間,但是物證組認為一箇中刀的人去二樓殺人,一路上不留下任何血跡,他們無法接受。而且從現場a的血跡看,出血量頗大,他沒有移動的痕跡。”
白雪:“嫌疑人b,她有殺人動機,她可以在攻擊a之前,就偷偷潛入二樓,或者是在午飯期間,潛入別墅,藏身某地。在殺死死者之後,從後門離開。這別墅二樓有樓梯直接到後院,物證組認為後院圍牆有被人攀爬過的痕跡。經過測量和試驗,雖然圍牆高兩米五,但內外都有五十到七十公分的墊腳物。但是死者前夫招供,當時他就在後門位置,他當時想找死者借錢,沒想到死者當天結婚在別墅內請客,就一直坐在後門位置,到了兩點三十分,也就是b進入別墅前兩分鐘才開車離開。”
左羅道:“等等,物證組認為有攀爬的痕跡?”
“對,是由外朝內,外面墊腳位置對的牆體上方,有類似人體翻越的痕跡。”
蘇誠道:“這說不通,看圖片,內外墊腳位置不同,有人從外進入別墅,但是卻沒有從內離開別墅,翻越所留下的痕跡。別墅另外一個出口是大門,從後門到別墅大門,必須經過客廳。而且,假設兇手從後門處翻入,透過樓梯到二樓,殺死了死者,他有兩個選擇,一個選擇走前梯到客廳,客廳三個人在。一個選擇是從原路回去。進別墅留了痕跡,出別墅沒留痕跡,難道是獲得了攀爬經驗?”
大家思考一會,左羅道:“繼續。”
白雪道:“律師d有作案動機,律師d和死者是朋友,關係不錯,去年律師d因為期貨虧錢,向死者借了四百萬,死者不僅立了借條,而且還有利息,下個月開始還款,還款時間一年半,一共要還五百萬。”
“25%?”高利不支援。
“從借貸到還款,時間為三年,不算高利。”白雪道:“律師幾乎沒有任何作案時間,死者上樓休息後,律師和a在一起討論細節,a送上救護車後,律師和保姆始終在客廳。至於為什麼說幾乎,是因為報警之後,警察到現場大約三分多時間內,保姆在大門口和對門鄰居,物業保安解釋家裡的事,而律師單獨在客廳,將文書合同等收好,檢查是否被鮮血汙染。這三分多時間,保姆不太肯定律師動向。”
左羅道:“律師犯罪動機不成立,借條可以繼承。殺了死者,他一樣要還錢。如果是他動手,他不會承認有借條。”
第四百八十四章 分析
白雪點頭同意左羅關於律師犯罪動機不成立說法,繼續道:“接下去是保姆,保姆是死者家兩朝元老,二十來歲在農村因失去丈夫,被村裡人鄙夷,來城裡打工第一份工作就是死者父母家的保姆。死者父母去世之後,她就成為死者保姆,她為死者父母家庭服務了十四年,為死者服務了十四年。根據律師所說,死者是打算開除保姆,原因是保姆是帶著她長大,有養母的態度。死者第一次婚姻是保姆撮合,但婚後死者發現丈夫是個渣男。和a的第二次婚姻,保姆非常反對,並且多次給a難看,這讓愛著a 的死者非常不滿。最重要是死者父母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