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並且還要一直存在下去的。

許多五、六歲的孩子,在對世事瞭解無多的情況下,竟然率先了解了遊戲,甚至是網路遊戲。手機、電腦,玩的很是暢快爽達。

沒有人不喜歡玩,網路遊戲能一直存在,肯定有其吸引力;也肯定有其存在的道理。但是,這東西太費時間。

回想人生,我們有多少個日日夜夜是在電腦前面,對著虛擬世界裡的人物砍砍殺殺、或者是表達愛慕之意。

那裡有網戀、當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