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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只得說道:“我不管,反正我錢包被偷了,這事兒得叫乘警過來處理,你先別走,你要敢走,就是做賊心虛!”
“哼,老子今兒個還真不走了,等會兒要是沒證據,我看你怎麼給我交代!真特麼晦氣了,操!”這賊罵罵咧咧,雙手抱胸,有恃無恐地靠著一個座椅邊緣。
片刻後,兩個乘警過來了解情況。
其中一個便對李九真說道:“你親眼看到他偷了他的錢包?”
李九真點頭道:“是的,我看到了。”
“你們當時幾個人面對面坐著,他摔倒往前撲到他身上,就是那個時候把錢包偷走的?”
“對。”
“你們幾個當時都沒看到,就你一個人看到?”
“……對!”李九真有點不耐煩了。
兩個乘警對望一眼,又小聲嘀咕了幾句。
他們不太相信李九真的說法,畢竟大家都長著同樣的眼睛,要是這賊的手法高明到其他人都看不出來的地步,為什麼李九真能看見?
而且,李九真坐的位置,是丟失錢包那人的正對面。
摔倒的人要真是賊的話,這撲過去整個後背必然會擋住李九真的視線。
要說坐李九真旁邊的樊以君看到,還更信得過一點。
李九真又沒透視眼,為什麼會看見?
其實乘警也無奈,因為他們也沒權利隨便搜身。
一般來說,他們提出搜身的要求,拒絕的人很少,事後投訴的人也少。
可少不代表沒有。
一旦被投訴,豈不吃力不討好?
要是搜身把錢包搜出來,人贓並獲,倒是立了功。
就怕什麼也搜不到就慘了。
見他們猶猶豫豫,李九真也懶得再多說什麼。
之所以上次李九真對賊下狠手,這一次卻沒有。
這其中原因有好幾個方面。
一方面是上次被偷的是個老人家,這一次呢,是個跟自己“搶”樊以君的男人。
而且這傢伙壓根不信自己。人家都不信,還能怎樣?
另一方面,李九真之前要來參加文龍的比武,也不知道具體什麼狀況,感覺可能會遇到危險,心情其實是不怎麼愉快的。
此時就不一樣了,他心情好著呢,得到了白骨針,佔了大便宜。
心情不好的時候,碰到一賊撞槍口上,揍一頓怎麼了?
揍賊是見義勇為,不揍,也不犯法,對吧?
還有一個方面就是,上次那賊身手很不錯,在自己追上去的時候,對方反擊時是奔著要自己的命來的,那叫一個歹毒。
這種情況下,不過只是踢斷對方一條腿,已經算很輕了。
眼下這賊,卻還沒有還手。
估計等會兒還是得打起來。
到時候看他們歹不歹毒,再酌情考慮要不要也下狠手。
此時就由乘警處理好了。
乘警被丟錢包這人各種請求,也沒辦法,只好對那賊說道:“你把外套脫了,讓我們搜一下。”
“憑什麼?有搜查令嗎?”這賊和這乘警雖然互不認識,但他打過交道的乘警可是很多的,當然不會輕易“屈服”,故作冷笑地說道,“你們這樣脅迫別人強行搜身,是侵犯公民的人身隱私權,信不信我投訴你們!”
“誒誒誒,你說話注意點,我們有脅迫你強行你嗎?”乘警也火了,“這小夥子錢包丟了,總得查清楚。不但要搜你……”
他扭頭指著李九真:“要沒從他身上搜到,等下還得搜你。”
“搜我?為什麼。”李九真微愕。
“既然是你發現的,要他身上沒錢包,就說明是你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