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倒黴足夠的預示了,黴氣沖天的車廂,鑽到裡面能不倒黴嗎?於是倒黴催的二人在火車車廂裡呆到了晚上,結果火車轉了幾圈又回到了大發市場……

接連的幾天陳聰聰可以說是顛沛流離的四處逃亡,東躲西藏的,根本就不敢在一個地方超過一晚,而且網咖什麼的公共場所根本就不敢去,不說別的,現在開網咖的基本上都有公、檢、法的門路,而自己要是冒冒失失的跑到那裡的話,基本上就是自投羅網,而且自己和孫星辰約好了要去雙城,孫星辰已經攔下一臺計程車去了,而自己手頭的幾百塊錢這幾天又是燒雞又是白酒的花著,也快花沒了,而去雙城的話,報紙上都說哈爾濱四門落鎖了,怎麼去?現在孫星辰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在雙城等著自己,另一種就是已經落網了。

現在唯一能激勵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偶像,白寶山了,記得自己在踏上這條路的時候,最崇拜的就是白寶山了,尤其是在獄中閒著沒事的時候有機會看書,而書這個東西真是好東西,在自己沒進來之前竟然沒發現。

白寶山,人名,較為熟知的是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主犯白寶山。其人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於1993與1994年),是建國以來罕見的悍匪。另外有相聲藝人白寶山。

白寶山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座標地位的殺人犯。他於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八一”式自動步槍、“五四”式手槍,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於1993與1994年),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他的系列作案被*列為“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

他第一次入獄後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他雖只上過三年學,但犯罪智商極高,具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與射擊技術,思維縝密。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他每次作案均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做好頑抗到底的準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人性的殺人狂徒。

記得白寶山最經典的話是這麼說的:“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來殺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無期(徒刑),減刑後我出來年紀大了,沒能力殺成年人了,我就殺孩子,到幼兒園去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

“我出來並沒想重新犯罪,我給自己設計了兩條道路,如果我能夠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搶。”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戶口,先後跑了六七次,他們就是不給我辦。我認為,我已經從監獄裡出來了,起碼也是個公民,可派出所不給我辦戶口,我吃什麼?我不能靠父母養我一輩子?我這個要求不過分,我要生活。我對我母親說,派出所要我送禮,我連吃都吃不上,拿什麼東西送給他們?”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過幾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線,允許的最長時間,在作案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我怎樣處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來,全部想好之後,我覺得有把握了,再行動。”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