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問題?」

「她問:『我們的十七年長,還比不上她麼?』」

我悸然地看著他。

他用手託著頭,說下去,「我不曉得怎麼回答,我只好說實話,我說:『見不到你與孩子,我萬分難過,但是見不到她,我受不了。』她隔了很久說她不明白,但是她答應離婚。」

我低下了頭,我終於拆散了他們的家庭,我應該高興?應該慶幸我的勝利?但是我沒有十分快樂。

我是一個卑鄙的人。

納梵太太說:我們十七年……

也許我不必擔這種心,十七年後,他已是一個老人,走路都走不動了,即使離開,也不過是我離開他,不會是他離開我。

就是為了這一點點的安全感?不不,我是愛他的。

我是愛他的。

他嘆一口氣,說:「現在……」忽然又改口,「你現在高興一點了吧?」他看著我。

我反問:「你高興嗎?」

他說:「有一點高興,至少事情已解決了。」

我說:「你高興的話,我也高興。」

他又籲出一口氣。我不響,他不見得高興,十七年的生活習慣一旦改變,他要多久才習慣?我會使他認為值得?他將來不會後悔?一連串的問題。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我不響。將來的路不是容易走的,我很明白。我終於跟他在一起了。照說應該狂歡才對。但是此刻心上似壓了一塊鉛。以前他是別人的丈夫,責任全在別人頭上,我只是借他一下,現在他整個人過來了,不止他的笑臉歡愉是我的,連他的煩惱愁容也是我的。但是命裡註定我跟他在一起。

我將盡力。

「你將住在什麼地方?」我問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他問我的意思,他可以搬出去住,也可以搬到我這裡來。他必須負擔兩個家,原本的房子要交給妻子,每月要給子女生活費。換句話說,為了要再做一次光棍,他付出的代價可真大,但是他還是離了婚,為我,我應當感激他。

他是一個懂得控制感情的人,沒過一會兒他就開始恢復瀟灑了。

他說:「以後你要聽我的話。」他聲音是這麼溫柔。

「噢,絕對,是,老師。」

他笑了。(這一切還是值得的。)

當我們出去的時候,家裡的客人已經走得一個不剩了。主人不在場,大家也玩得很高興,我看得出來,一客廳的酒杯酒瓶子,香菸灰,水果皮,沙發拉得橫七豎八,墊子到處是,廚房裡更加亂,吃不完的食物堆得一塌糊塗。

他笑說:「真熱鬧。」

我笑,「要是知道不搬家,才不搞這種玩意兒,現在叫我怎麼收拾?」

他轉頭看我,「你要是知道我不來,也開舞會?你……有興趣玩?」那樣子,就完全像一個妒忌的丈夫。

我驚異地看著他,我簡直不相信他會這樣問我的。他難道不知道我為他幾乎在床上躺了兩星期?我為他連工作也不能繼續了,他對自己沒有信心。

啊,他也是一個人。

我軟了下來,他為我犧牲了這麼多,就因為他也是一個人。

他是教授,他是一個副校長,他是我的偶像,不過他也是一個人,他也有彷徨的時候,我握住他的手,他始終怕選擇我是錯的,他對我存著疑心。

他又問:「那個男孩子是誰?你叫他彼得的。另外一個又是誰?好像是中國人。你說在這裡不認識中國人。」

我為他這樣子,他還不相信我。叫我怎麼解釋。我又不是一個喜歡解釋的人,難道要我把他離開之後的事完完全全地說一遍?如果他真愛我,就不可以患得患失,就不可以叫我補償他的損失,就不可以懷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