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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班子成員”,在曾凌風看來,還是有些缺憾和不足。禁“體官員”應擴大到副處級以實職和實權官員,這樣才杜絕“體官員”。
要細化“體官員”不得擔任“一把手”的規定,使該項制度具有g。具體來說,如何識別“工作需要”和“非因工作需要”,如何預防、現、監督和懲處“體官員”,需要配套制度,防止部分“體官員”鑽空子,防止有漏網之魚。
好制度還需要公眾參與,要賦予公眾對官員和“體官員”的相關資訊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以和監督權。
只是,當曾凌風將這樣的建議向自己老爹提出來的時候,老曾將他的建議給擱置了。
一來,那時候老曾還在四川任職,只能算是一方諸侯,雖然位列政治局,但是,在這樣的大問題,言權還不夠。
二來,這個問題牽扯太大,提出來會觸動很多人的利益,反彈將非常jī烈。而那個時候,國家正處在經濟危機的邊緣,國家的主要力量應該集中在解決經濟危機面。
事實,“官”現象在一些官員中早已暗中流行。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官員在大權在握,炙手可熱之時,將妻兒全部移民海外。這樣既便於將所得轉移出境,又為自己行為一旦暴1留好後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又未成功,一人“受過”,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
就像是前些年落網的“拉鍊市長”龐家鈺就是一個“官”。其妻兒早在他大權獨攬的時候,於22年移民加拿大。龐家鈺自己在國內當官、將家屬移居海外,直至2年6月被判刑。
而事實,“官”如龐家鈺未能出逃而落網者,遠少於成功出逃者。“能撈就撈,不行就跑,跑了就了”,似乎已成了貪官們心照不宣的“心訣”。而成功外逃,則又說明貪官的準備是行之有效的。
2年6月,涉案金額高達億元的周金夥,在被中紀委“雙規”前夕逃往境外,至今未歸案。據說,周金夥出逃前,還在自己辦公桌放了一封信,告訴紀檢部n自己遠走高飛了,不要再費勁找他。另據報道,周金夥之妻子早已移居美國,並有美國綠卡,這就為周金夥此次外逃美國留下了後路。另外,為其生育一子的情f也早已移居香港。一家人及情f現在都在境外享福了。
中國銀行黑龍江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案。這傢伙更絕,涉案金額過1億元人民幣的高山,在職時拿著銀行的錢十幾次從容出國考察,其目的就是為了安置老婆移民及為自己找後路。他的老婆成功移民加拿大後,他把大量的資金轉移到境外多個ī人賬戶去,然後宣佈和妻子離婚。有意思的是,高山成功移民加拿大後,卻聲稱自己已身無分文,靠前妻救濟,這是何等的jin詐?
22年4月,河南省菸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的經濟問題被群眾舉報後,引起了紀檢部n的注意,蔣基芳在嗅到“風聲不對”後,不1痕跡地投奔到早已定居美國的妻子和一雙兒女身旁,享受天倫之樂去了。
黑龍江省石油公司原總經理劉佐卿,非法向國外轉移資金達1億元之多,然後攜帶一家八口逃到國外。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非法聚斂幾千萬元鉅額贓款,大都轉移到香港情f的名下或存在境外銀行裡,夢想著有朝一日境外接業,周遊列國,與情f沉湎於另一種“溫柔富貴鄉”,可惜過早地被現了。
這類貪官走的是“分步出逃法”:先以種種“合理的”名目,將妻子兒女nng出境外,然後暗渡陳倉,將鉅額國有資產非法轉移出境,以解決一家老小的後顧之憂,貪官自己則暫時留在國內以掩人耳目,一旦有風吹草動,便迅抽身外逃,溜之大吉。一旦貪官外逃,有關部n再想抓捕就難加難了。
在中外交流日益頻繁的今天,官員的妻兒當然也有出國的權力,只要他們出國的錢不是貪官貪來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