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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是個俄國通。自從十幾年前訪俄之後,他就一直對俄國問題非常關注,還從自己的年金中掏錢出來成立了一個俄國研究所,專門用於研究俄國事務。
“俄國內部最大的問題,其實是二十年前廢除農奴制改革的遺留問題。”
朱濟世本來在看棋盤,聽到“遺留問題”才抬起頭來瞅著兒子。“皇兒,你說的遺留問題是指他們的農村公社體制?”
朱濟世也知道俄國農村的“聯產責任承包”制,作為一個21世紀來的中國穿越客,當然曉得這套農村土地和管理體制的優越性和些許不足之處。這種由沙皇亞歷山大二世所創立,後來又在中國改革開放中發揚光大的土地和農村管理制度的特點,簡單概括一下就是“維持穩定的小農經濟”。
因為土地公有(公社或集體所有)和定期重分,使得俄國農民總有一小塊土地可以耕種,只有不是太懶,總可以餬口。但是這種制度讓俄國農民人人有地可種的同時,也極大的阻礙了資本主義大農業在俄國的產生。同時也延緩了俄國人向西伯利亞移民的速度。由於土地是公社所有,還要定期重新分配。自然無法集中起來形成大農場。而且俄國政府出於社會穩定考慮,還禁止農民退出公社,自然也就大大限制了城市化和移民開拓西伯利亞的速度。
雖然同樣的問題後世的中國也是有的,但是並沒有造成社會不穩,而且土地公有和後來的國有還為政府帶來了巨大的財政收入,成了各地城市化建設的助推器。但是俄國的“聯產責任承包”制卻有兩個致命的弱點。
“問題出在俄國農村公社租用地主土地和公社自治兩方面。”朱國雄搖頭感慨道,“其實亞歷山大二世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這人心總是不知足的……”
亞歷山大二世對於俄國農村的設想,其實是想追求一個理想的靜態社會人人有地種再加上公社自治,想來就能讓俄國農民安居樂業了。
“人人有地種不等於人人都能種好地,”朱國雄把玩著一枚棋子,嘆口氣道,“十個手指頭還有長短,何況是人呢?即便20年前都是一般的窮棒子,現在也有了貧富強弱。咱們在東北、西北那些地盤上搞的集體農莊,現在不也大多變成了一個個私人農場?”
朱濟世無所謂的一笑,“平均主義加上市場經濟不就是這個結果嗎?即使起步階段是完全平等的,分化早晚還是會產生的。”
這樣的結果早就在朱濟世預料之中,他搞集體農莊也不是為了讓農民人人有地種,而是要利用集體農莊的組織服務於擴張殖民。在這個目的基本達成之後,集體農莊的歷史使命也就完成了,逐步過渡到私人農場也就不足為奇,甚至還是大明朝廷所鼓勵的和歷史上偏重於抑制兼併的王朝不同,大明的土地政策卻是鼓勵兼併,抑制分拆土地。
因為凡是經營過土地的人都知道,大塊連片土地的經營管理成本要比細碎土地低廉許多。而且也容易用輪作法保持土壤的肥沃程度,避免過度開墾。
比如在集體農莊出現瓦解的苗頭之時,大明議會就在朱濟世的授意下透過了《集體農莊解散法》。規定集體農莊只能被拆分為落幹個100畝以上,土地連成一片的農場,而且不得再進一步拆分。
同時,大明議會又在《百畝農場促進法》中規定,凡是由政府提供優惠貸款所形成的“百畝連片(含以上)農場”,也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繼承或出售,不得再行拆分。而在東華、西華、暹羅這些向移民提供免費土地的華夏諸國中同樣也有類似的法律規定,以保證土地的規模經營。
當然了,這種促進和保證土地規模經營的制度比較容易在土地資源豐富的國家中建立起來。如果人地矛盾突出的話,國家的政策一般都會反其道而行,儘可能保證每一個農民都有地可種。
但是在人地矛盾並不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