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嗎?有,且很大。不管治安員還是管理處工作人員都是個體,無論雙方在私事或者公事上發生了矛盾,最終誰輸誰贏,都是個體對個體,影響不大。

可把管理處做為主體送上法庭,還是當被告,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管理處是聯盟政府的基層管理單位,也是聯盟政策延伸的終端。

官司打贏了,沒啥可值得慶幸的,更沒太大收穫。一旦官司輸了,就不再是某位處長或者科長和隊長的責任,審判結果很可能會直指聯盟相關政策的偏差。

說直白點,狀告管理處大體上就等於控告聯盟政府,但聯盟政府還不能明目張膽的下場參與,不管怎麼在背後使勁兒,依舊是間接的,可結果是直接的。

“哼,這倒很符合他的風格,奸商!百分百的奸商,幹什麼都不肯吃虧!”連流民都知道了,聯盟高層不可能還被矇在鼓裡。做為政府最高首腦,秘書長藍迪也在辦公室裡聚精會神的聽著收音機傳來的女聲,澹澹的給出了評價。

“是不是和褚部長聯絡下,要她給出合理的解釋,為什麼要接下這個桉子!”

辦公室裡還站著一個人,秘書長辦公室主任馬一博。三十大幾的他正直壯年,心氣很高,對這種赤果果挑釁政府、變相攻擊秘書長辦公室的行為必須義憤填膺。

“這是褚部長職權範圍內的工作……”藍迪揉了揉臉,起身走到窗前,看著外面的街道喃喃說著。

“可牽扯到新安全區管理處,難道不該特事特辦,想辦法拖兩天,避免讓局面更加複雜化嗎?上次的全體部長會議已經做出了決議,褚部長也在場。”

對於這個回答馬一博不太滿意,封鎖新安全區,採用強硬手段應對罷市,是在政府工作會上透過的決議。做為聯盟副部長,褚婷完全應該把決議精神放在第一位。

“特事特辦……這些年我們特事特辦的次數好像越來越多了。”藍迪依舊沒有表態,他不是不想去質問褚婷為什麼要變相破壞政府決議,而是知道去了也得不到結果。

這件事無法責怪到褚婷頭上,她肯定有難言之隱,尤其是面對洪濤時,很多看上去理所應當的事情都會產生變數,比如這次。

雖然當年褚婷她們到底遭遇了什麼,只有孫建設、焦樵、洪濤三人是親歷者,劉全有和林娜頂多算道聽途說,但大概猜一猜也能明白個八九不離十。

洪濤最善於抓每個人的弱點,既然褚婷被盯上了,之前還毫無徵兆,想全身而退不付出點代價基本不可能。換成水南琴也一樣,當年被洪濤救出來的那批人多一半都在聯盟裡擔任重要職務,想一想就讓人很無奈。

“秘書長,如果在這個問題上出現了失誤,會讓政府威望嚴重受損,再這麼下去,對您明年的連任選舉非常不利,是時候該限制一下那個人的活動了。”

馬一博沒太聽清楚藍迪在說什麼,趕緊向窗戶靠近了兩步,繼續闡述目前的形式和未來有可能出現的狀況,總體上講不太樂觀。

“怎麼限制?”說心裡話,如果能合理合法限制洪濤的行動範圍,藍迪寧願改信東方佛祖。可這件事幾乎不可能,光一個內務部就通不過,更不要說還有軍方在一旁虎視眈眈。

當初洪濤答應走下驅逐艦,聯盟給出的條件就是不會限制他的自由,自己也是投了贊同票的。這才幾個月就出爾反爾,必然會遭到保皇派和一部分中立派官員的反對,失去了他們的支援,連任更是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