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弟弟,當場死亡。

“那輛車,開的可真快,把人都撞到了四五米那麼高”

“是啊……”

“你看那幾個小孩,撞死了人,怎麼跟撞死了一條狗一樣”

“現在的小孩怎麼都這樣”

……

開車的男孩,家長來了,指著他罵:“你颮車也晚點,這麼早就出來”。

“又不是第一次”

“這下撞死人了,還不止一個。很不好辦的”

……

母親,父親,弟弟被送到了太平間。親戚們,幫著張落著一些事情。

過了幾天交警的認定書出來了,當晚的車速只有70碼。

70碼在法律上是個分界線。構不成犯罪,只是交通肇事。可是怎麼可能,聽路人的話,人可是被撞飛了好幾米。

這世界是如此的黑暗,就如有一個黑手,在幕後推著這件事。

我不甘心,父親母親弟弟,可是走在斑馬線上,被活活的撞死。難道只判定他是事故,只出些錢就能了事嗎?

我不甘,他們死的很冤。我拿著塊牌子,站在父母他們出事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