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他是誰,雖然長高、變壯、聲音低沉,多了成年男子的味道外,長相變得不多,只是大了一號,胳臂比她粗而已。

難怪好端端地作起幼年時期的夢,原來是再見童年玩伴呀!

人家說三歲看大,小時候他就是個耳根子軟的乖小孩,人家說什麼就做什麼,儘管知曉是錯的,還是傻氣的錯下去,性子軟好拿捏,根本是顆軟柿子,硬不起來。

本以為長大了會稍有改進,沒想到仍是外硬內軟的性子,連個五歲的小孩都能騎在他頭上撒野,真是叫人無言以對。

“祈先生,你要教訓侄女可以先等會兒嗎?我這衣服溼得能擰出一公升水,麻煩先拿件乾爽的衣衫讓我換上,我可不想死於肺積水。”她敢打賭,他聽到這話一定會有所反應。

果不其然,她剛說要換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紅。

“我這裡沒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沒有帶替換衣服……”看到她兩手空空,他話到一半就打住了,臉上出現短暫尷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趕緊從她的身上挪開。

只不過他雖然很快的移開視線,可是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已經烙在眼底,腰身纖細,雙腿長且勻稱,臀部渾圓,胸前起伏的丘陵著實有料。

這、這天使與魔鬼的交戰,到底該不該看?身為品性端正的僱主,他的思緒實在不應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轉。

“拿件你的白襯衫,我將就點,快去。”苗秀芝的口氣多了指使,多年前的習慣難改。

差三歲的兩人有過一段純純的美好時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學那一年才發現他們不是同年級,他念小一時苗秀芝剛升中班,一個在小學上課,一個則在小學附設的幼兒園,好在離得不遠,下了課還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們也不在意,照樣玩得開心。

不過等到苗秀芝背上書包要當小一新生時,升上三年級的祈煜翔又要轉學了,當初他只是來鄉下養病的,現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來的家,一場不大不小的歡送會過後,南北各一方。

時間是感情的殺手,兩小無猜漸行漸遠,在彼此的心中彷佛天空劃過的一道彩虹,存在過,但不長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記得有這麼一個“女朋友”,在他的情史裡,初戀是大學學妹,後來移情別戀富二代的公子哥兒,從此再也沒有連絡,各過各的生活。

“喔好,我去拿。”走到一半他忽然覺得不對,他怎麼應得這麼順口,好像保母才是女主人,他是幫傭。“咳!男女有別,你總不好穿男人的衣服,不如……”

“一個大男人比女人還婆婆媽媽,我都沒嫌你有汗臭味了,你是在扭捏什麼,不就是一件衣服,你穿或是我穿還能變成兩件不成。”為了一件衣服感冒太不划算。

“可是……”他擰起眉,神色變得嚴峻。

不笑的他十足兇樣,不知他真性情的人一瞧見,十之八九會退避三舍,絕對不會主動招惹。

他這不怒而威的兇狠長相在房地產這行著實佔了不少便宜,土地的取得和房屋的銷售時常有不明人士介入,一旦涉及龐大的利益,道上混的哪會不出來說幾句話。

而他的尊容讓想來分一杯羹的人多少有所顧慮,再加上他的崛起過程太神秘,讓這些人望之卻步,踢不動的鐵板還是不要輕易嘗試,萬一大魚吃小魚,小弟沒幹上大哥先被吞了。

很少有人見到他的臉不心生畏懼,即使和他交集最多的李文雅也不敢常捋虎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