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捧場別提多開心了,笑眼彎彎的不斷給她夾菜。

林笙確實是很久沒吃過周母做的話梅豬手了。

主要是她大學畢業後雖然還跟林母他們住在一個城市 ,但已經沒有住在現在這個家裡了,而是用自己的版權費在城市的另一片區買了一套房子。

美其名曰獨立生活,所以跟家人分開居住了。

只是她沒想到周慕君也在她所在的小區買了房,說是離他的公司近。

只不過當時兩人已經很少往來,林笙不知道他住在哪,也沒有問過家人。

其實但凡她多問一句林母,就會知道周慕君的房子是特意買在她所在的小區,而且依然是住在她的隔壁。

但林笙這個作者大大實在是太宅了。

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家裡很少出門,周慕君呢又是自己創業,公司大小事務也比較忙,每天早出晚歸的。

所以林笙居然從來沒有遇到過他,也是神奇。

“慢點吃,沒人跟你搶,吃完這塊不許再吃了啊,免得吃多了不消化,聽到沒?”

林母看她大口大口的扒飯,忍不住開口道。

林笙看著自家親媽的教訓一點都不在怕的,笑嘻嘻的回了一句:

“沒辦法呀,誰讓乾媽做的話梅豬手這麼好吃呢!酸酸甜甜的,好開胃,我再吃兩塊好不好?”

周母笑眯了眼,剛想開口,周父搶先開口幫腔了,一臉笑意的道:

“哎呀,阿豔你讓她吃嘛!小孩子長身體呢,得多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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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笙笙吃得多香呀, 每次看她吃飯,我都覺得家裡的飯菜比平時更香了,我都忍不住多吃兩碗飯咯!

不怕膩的,等會吃完飯跟我們一起喝杯茶刮刮油解膩就好。”

“還是周叔好,謝謝周叔~”

林笙一般只稱呼周母為乾媽,對周父一直是稱呼周叔,就像周慕君一直叫她爸媽為林叔和豔姨一樣。

“你們倆呀,就知道慣著她,瞧給她得意的那個小樣哦,小嘴都翹上天咯~~”

林母笑罵了一句。

“誰讓咱們笙笙招人疼呢!這可是咱家的寶貝疙瘩呀!可不得捧在手心裡呢麼~”

周母邊笑邊道,順手又夾了塊瘦一點的肉到林笙碗裡。

林母又笑嗔了一句,然後看著一直安靜吃飯的周慕君,夾了一塊排骨道:

“別管她了,週週,來,吃塊排骨,豔姨特地給你做的,嚐嚐味道怎麼樣?”

周慕君伸碗接過菜,咬了一口後點了點頭肯定道:“謝謝豔姨,味道很好!”

周母笑著揶揄道:“他都多大的人了,你還給他夾菜。”

“你剛剛不是也給笙笙夾菜了嘛?怎麼到週週這就不行了呀~~週週不就只比笙笙大2個月嘛?你這是屬於區別對待呀~~”

林母不甘示弱的笑著回道。

兩個好閨蜜就這個話題開始了幼稚的爭辯。

周母的說法是女孩子要富養要多寵著,男孩子則是精神上的富養和物質上的窮養,餓不死就行,其它方面過得糙點沒毛病。

而林母則堅持男孩女孩都是寶,有條件的情況下都要富養。

因為見多識廣、獨立有主見、有智慧,以後才會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知道什麼是真正值得追求的東西,不會被物質等外在因素影響迷失自我。

其實兩人說是說要富養窮養什麼的,但其實林笙兩人的生活一直過得很富足。

而且兩人也從小正直善良,更沒有大少爺小姐的壞毛病,兩位媽媽也知道,只是尋個由頭鬥嘴而已。

顯然餐桌上的另外四人也知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