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一封家書》在春晚上唱紅之後,就有音樂製作公司的人來找他,想要購買版權。

如果在這首歌沒唱紅之前,歌詞和作曲加在一起也就兩千塊左右,這是市場價。

現在這首歌唱紅了,音樂公司還想用這個價格購買版權,這就讓林子軒不能接受了,這是新人詞作者的價格,不是埋汰人麼?

所以他一直拖著,沒有答應。

沒有版權,音樂公司就不能出正版的專輯。

隨著這首歌的流行,傳唱度越來越高,林子軒相信音樂公司還是會妥協的。

就這樣,從二月份拖到了六月份。

這次來找他的是一家香港的音樂公司,叫做大地唱片,不是大公司,剛成立沒幾年,找他的人是大地唱片的音樂製作人黃曉茂。

黃曉茂是地道的京城人,軍人家庭出身,大院子弟。

他準備製作一批內地的民謠歌曲,相信在國內會有市場前景。

這時候,內地的流行音樂逐漸發展起來,成立了不少家音樂公司,培養了一批專職的流行歌手,也有了自己的音樂特色。

只是和港臺的流行音樂相比,還是有著不小的差距,不光是音樂作品質量的問題,還有製作、宣傳和發行方面的問題。

港臺的音樂公司具有成熟的市場運作體系,懂得如何打造明星。

一個歌手的唱功可能不是一流,可透過包裝和宣傳就能成為大歌星。

想想上一年的春晚,一旦要求真唱,港臺歌星就不願意參加春晚,這不是說他們都沒有實力,而是他們所屬的音樂公司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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