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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時間投資翻三倍,只能說是不錯的投資,遠沒有房地產市場的前景好。
好夢公司在資料估算上略微保守,林子軒不想找那些打算賺快錢的合作夥伴,他要找能長期合作的人。
這個專案的運轉週期長達十年,賺快錢,不穩定的人靠不住,容易惹出是非。
於東介紹完,在座的就有人打退堂鼓,不少人對海外的電影市場並不瞭解。
媒體報導《小雪的大冒險》怎麼受歡迎,票房怎麼高,打破多少紀錄,多是記者為了吸引讀者的眼球估計出來的數字。
實際上,票房和電影公司的收益有所區別。
在國內,電影公司和院線的票房分帳大概在百分之四十三,電影公司佔四成,到了國外分帳比例會降低到百分之二十以下。
而且,各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小雪的大冒險》是賺錢了,不過沒他們想的那麼多,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後期的錄影製品和周邊產品同樣是盈利的熱點。
國內的電影人習慣了盯著票房,把票房看得太重。
「事先宣告,各位投資後只是投資人的身份,對於專案沒有決策權,好夢公司對資金的使用擁有自主權。」於東強調道。
也就是說,他們出資獲得分紅,可以提出建議,但無法做出決定。
這是為了保證專案在好夢公司的控制下,不能讓人趁機搗亂。
雖說有點像是霸王條款,可這是你情我願的事兒,想投資就要接受條件。
「好了,各位可以看一看手裡的合約,或者請律師過目,如果有投資的意願,下午兩點咱們還在這兒見面,商討具體的合作事宜。」於東最後說道。
會議結束,於東給林子軒打了個電話,說明情況。
「我看有幾位誠意不足,下午可能就見不著人了,圈子裡一直傳咱們霸道,今兒之後,咱們霸道的名聲恐怕要被坐實了。」於東打趣道。
「沒關係,日久見人心,真正的合作夥伴會理解,其他人就讓他們說去吧。」林子軒沉穩道。
第七百三十六章 衝刺
經過一番協商,好夢公司成功拿到三個億的資金,這筆錢主要用於銀行還貸和收購石總手裡影視基地的股份。
嚴格來說,這種做法有挪用資金的嫌疑。
按照好夢和各家公司簽署的合同,融資是為了籌拍《小雪的大冒險》的續集,從而獲得電影收益的紅利。
但資金到了好夢公司手裡,怎麼使用可以靈活操作。
這是大多數公司都會出現的狀況,拆東牆補西牆,比如石總就挪用了二十五億的上市資金做房地產開發。
不同的是石總的製藥企業是上市公司,資金流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
好夢公司屬於私人企業,財務狀況不需要公開透明,操作的空間更大,除非是工商和財稅部門上門調查。
真到那一步,要麼是好夢公司得罪了人,要麼是財務上出了大婁子。
國內的企業或多或少的都有財務上的違規操作,挪用資金是普遍現象,就看上面願不願意嚴查了。
好夢公司的這筆錢周轉的時間不長,大半年就能給補回來,風險不大。
如果公司的專案投資失敗,補不回來,就會產生惡性迴圈,當資金缺口沒辦法遮掩的時候,企業要麼重組,要麼破產。
石總就面臨著這種情況,即便有了林子軒的這一億五千萬,也只是杯水車薪。
不過,這不是林子軒操心的問題,他也操心不來。
在華影集團和電視藝術中心的代表見證下,他和石總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好夢公司拿到了懷柔影視基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