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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謂是風光無限。
這可以理解,在她這個年紀能拿到這種分量獎項的導演不多。
國內的第五代導演普遍是三十歲之後開始發力,成名較晚,這和他們的特殊經歷有關。
那時候拍電影比較困難,只有進入電影製片廠才有機會,想進入電影廠,要麼有關係,要麼有學歷,要從電影學院畢業才行。
不過華國七七年才恢復高考,張藝謀是七八年上的電影學院,那一年他二十八歲。
第六代導演在接受教育上比第五代導演的條件好,逐步的年輕化,以後二十多歲成名的導演會越來越多,林曉玲只是一個代表。
這種飄飄然的好日子只過了一個星期,關於《回家》的報導一點點的從媒體上消失。
國內影視圈每天都有事情發生,不可能一直圍著一個話題轉,按理說這是正常現象。
但圈內人心裡明白,這叫做冷處理。
所謂冷處理,也叫做低調處理,不報導,不聞不問,任其發展。
媒體上時常說誰誰誰被封殺了,這種說法不準確,圈子裡沒有封殺的說法,是媒體為了引起讀者關注想像出來的說辭,後來被讀者認可了。
一旦某個明星遭到了冷處理,就會說被封殺了。
封殺這種詞彙顯得過於霸道,無論是總局還是影視公司都不會說我要封殺誰。
相應的詞彙應該叫做「雪藏」,藝術化一點的就是「冷處理」。
這次遭到冷處理的不是林曉玲,而是針對《回家》這部電影,林曉玲沒有受到太大影響。
「不就是有負面報導麼?至於這麼做麼?」林曉玲不滿道。
「你就知足吧,能準許你在影院正常上映就不錯了,要是拖上個兩三年再上映,誰還記得這部片子啊。」林子軒淡定道。
「可影院也太過分了,整個京城就只有兩個複製。」林曉玲鬱悶道。
對於一部獲獎的熱門電影來說,這種做法確實有點過分,不過院線有自己的說法。
他們不看好《回家》的票房前景,複製也是要錢的,能有兩個複製放映就不錯了。
兩個複製意味著在京城的電影院只能有兩塊熒幕放映《回家》,這和《生死抉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排片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麼安排,《回家》的票房能好才怪。
《回家》當初在總局審查的時候並沒有發現太大的問題,應該說大家不覺得影片中的判決有問題,國內就是這麼個情況,相當真實。
在八十年代,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誰會請律師辯護啊。
那時估計律師都不多,更何況收費不菲,公益律師更是少之又少,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淡薄,覺得法院判決肯定就對了,不知道透過辯護還能減輕罪行。
整件案子相當清楚,就是個殺人案,事實證據俱在,直接就宣判了。
十七年後,在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大家仍然覺得很正常,直到國外媒體提出質疑。
整個案件裡律師在哪兒?法律援助在哪兒?
在歐美等國家,律師在社會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種作用有好有壞,不好評價。
在西方媒體看來,《回家》這部影片展現了華國國內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這是影片遭到冷處理的原因之一。
當然,就算不冷處理,《回家》的票房也不會太好。
故事情節那麼沉悶的片子觀眾的反應可想而知,只有文藝片愛好者才會覺得有內涵。
趁著拿獎的熱乎勁,觀眾還有印象,在影院裡來個半月遊,收穫幾十萬票房就行了。
這是院線對於文藝片的普遍做法,並不是特別針對這部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