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穎的收入來源包括片酬和廣告,上節目的通告費很少。

實際上,出演《小雪的大冒險》第一部她的片酬並不高,和扮演哈利的小演員一樣拿到了十五萬美金,艾瑪只有十萬美金。

相對於數億美元的電影票房,這個片酬不值一提。

在籌拍第二部的時候,英國的演員工會認為應該給予小演員應有的待遇。

其中就包括了片酬,英國不僅有經紀人為演員爭取利益,還有演員工會監督。

演員的名氣和片酬成正比,電影賺了那麼多錢,演員的片酬肯定要上漲。

於是,在第二部中,趙麗穎和扮演哈利的演員拿到了二百萬美金的高額片酬,而且,他們的片酬還會逐年上漲。

甚至高達上千萬美金,絲毫不遜於好萊塢的大牌明星。

除了片酬,廣告也是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

一個國際大品牌的代言就是上千萬人民幣,即便扣除公司的提成和額外花銷,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可以預見,在今後的數年間,趙麗穎的個人財富將急劇增長。

不是幾百萬,而是幾億人民幣,這筆錢怎麼處理就成了需要考慮的問題。

按照法律規定,趙麗穎未成年,財產由監護人,也就是她的父母保管和支配,在國內,實際上就是歸她父母所有。

不少童星和家庭產生矛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經濟。

暴富之後有的家庭開始奢侈揮霍,還有的沾染上像是賭博此類的惡習,從而鬧出各種醜聞,這種情況並不少見。

林子軒看不上這些錢,但他不想鬧出負面新聞。

公司培養一名國際影星可不容易,一場醜聞就可能毀掉辛苦建立起來的形象,還要花大力氣公關,不如防患於未然。

好夢公司只是提出建議,這筆錢可以存在銀行,也可以用作投資。

光是利息就足以趙麗穎一家人過上優渥的生活,等到趙麗穎成年後自己支配。

小葉需要和這家人溝通,讓他們瞭解這麼做的好處。

存在銀行安全保險,投資獲利更大,但存在風險,也可以投資《小雪的大冒險》這個專案,這可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好的,林總,我會和他們溝通的。」小葉答應道。

「以說服為主,要是他們實在不願意那就算了,以後你多注意,別出亂子。」林子軒叮囑道。

如果由林子軒親自出面溝通效果會更好,不過那樣就有強壓的嫌疑。

小葉經紀人的身份適合做這件事,有一個緩衝的空間。

第七百四十三章 狙擊

談完了趙麗穎的事情,小葉提到了另一個話題。

「林總,公司正在籌備的那部歷史劇的演員還沒確定吧?我覺得應該給年輕演員一個表現的機會,您看孫麗怎麼樣?」小葉試探道。

小葉雖然人在國外跑宣傳,可隨時都能和國內聯絡,她不是孤軍奮戰。

她目前掌握著兩支團隊,趙麗穎的團隊有五個人,劉滔的團隊是三個人。

按理說以黃勃的名氣也應該有個團隊,但他給拒絕了,他準備考電影學院,不想拖累團隊的工作人員。

團隊的人員靠明星吃飯,明星的名氣大,收入高,他們才能跟著賺錢。

除了基本工資,還有提成和外快可賺,比如把明星的簽名拿去賣,或者私下出售演唱會的門票,從商家那裡拿好處。

只要做的不太出格,明星基本上不怎麼管。

黃勃的名氣夠大,都是亞洲影星了,可要是不接影視劇和廣告,也賺不到錢。

所以,他沒有團隊,小葉直接負責。

至於王保強和孫麗,還沒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