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的做到潔身自好。尤其,對待愛情的態度更是堅決的專一,絕不會和那些放*孩兒鬼混一通。

認識李志豪的人都會不由自主的豎起拇指說一個字“酷”,雖然年方二十,可是眉宇間英氣逼人,尤其,有一身酷似功夫巨星李小龍的肌肉,且舉手投足都像極。這樣的他引得身邊無數女孩兒的青睞,因他面板稍黑,於是被好多女孩當作“黑馬王子”的標準。但,他只談過一次戀愛,很認真的談過一次。只不過,後來還是分手了,而原因,同時下社會上很流行的一句粗話說,這社會它媽的嘿悶*的現實。

他初戀的那個女孩兒叫楊敏,認識的人都喊她敏敏。

認識敏敏時他還在讀初三,已是個不折不扣的不愛學習只愛拉幫結派打架好耍的小混混,敏敏是另外一個學校的,長得很漂亮,在學校裡被公認為“校花”,有舉袖若雲之多男生的愛慕追求。在遇到李志豪之前,已談過N次戀愛分過N次手,分手的原因不是她甩別人就是別人甩她,通病是為了更好的,放手懷抱的。

李志豪與敏敏的認識是在他的一個朋友的生日聚會上,兩人的目光一觸來電。李志豪被敏敏的高貴美麗所征服,更從那明澈的眼睛裡誤覺她是一個清純女生,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她。於是就向朋友打聽訊息,知道她沒男朋友。但朋友話鋒一轉說她談過N次戀愛,並不是他心目中的那種純潔女生。他當時聽了很失望,再不多問,但回家以後她的樣子卻反覆素繞腦海揮之不去讓他失眠,如著了魔中了毒,茶飯不思只念她,這種相思的煎熬讓她無法忍受。終於決定放下那些禁忌與顧慮,不顧一切的要去追求她。而她本對他頗有好感印象深刻,所以兩人的相戀沒費多大功夫,只在後來經過朋友特別用心的介紹,於是一切水到渠成兩人開始約會。

李志豪是個對感情極認真投入的人,他對敏敏很好,在朋友中被稱為“典範好男人”,他與兄弟們去做壞事掙到的錢自己捨不得花總是想法為敏敏買她喜歡的東西,儘量的讓她高興與滿足,而且他也絕不揹著她去與別的女孩兒打情罵俏,做一腳踏兩船或幾船的事情。這時候的他已是小有名氣,打架衝前頭,勇猛過人,而且樣子酷酷的,有好多女生的崇拜,把他作為香港錄影片中古惑仔的化身來看,常會為他打架的那種酷到流鼻血的動作與氣質而尖叫。

兄弟們的女友不只一個說他才是這世界真正快絕種的好男從,連兄弟們也這麼說,笑他呆,老婆說路邊野花不要採,轉過身去不採白不採。

而他說,這一輩子,他只想好好的愛一個女孩兒,只對一個女孩兒好。哪怕兄弟們都笑他“古董”,但他還是堅持認為,作為男人,就應該對感情負責,不應該花心。

其實敏敏也為他改變了許多,自從與他戀愛以後,別的男生約她都一概回絕,只跟他一起玩。她本來出口成章的粗話髒話,他讓她別說以後她就很少說了,只是有時候習慣了沒記得住一不小心說漏嘴,但她還是在努力的做一個他心目中的好女孩兒,她也與他說起她以前的N次戀愛故事,關於男生甩她都是那些男生條件太優越從來對女生只抱“玩”的態度,而她也甩男生是因為那些男生或多或少的讓她感覺不理想甚至反感,沒有她想要的幸福感覺。她說,其實,在感情上,女孩兒根本沒有男孩兒那麼玩得起經摺騰,所以,沒有哪個女孩子會把感情拿出來遊戲耍耍,除非極少數被感情傷害太深對愛死了心的女孩兒。像她的初戀,還是初一的時候,追她的人舉袖若雲揮汗下雨她也沒動心,後來出現了那個帥帥的男生,家裡又有錢,穿得好酷,看上去像個王子,她被這表面迷惑,以為遇到了幸福的真愛,然而她付出了自己的一腔真心,換回分手的結局,被拋棄。在這個浮躁的年代,男孩子對待愛情的態度已從忠誠改變到不在一棵樹上吊死。

後來,她談了一次又一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