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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是不敢直視啊。你說他也是個在行業內小有名氣的律師了,怎麼就這麼不開眼接了這麼個破差事?這不是上趕著給自己找不痛快嗎?現在說這些也沒用了,等這個案子結束之後,他一定要好好休息一下,休養一下受傷的小心臟。
“第三被告。”秦明大律師在尹路罵完了之後,在自己的平板電腦上劃拉了兩下,冷冰冰的看著尹路,說道,“鑑於剛才第三被告的表現,我有理由向法/官大人提出申請,要求法/官大人判決第三被告藐視法/庭之罪。”看到尹路還想說什麼,卻被他媽媽拽了一下袖子,憤憤的坐回了椅子上,秦明撩撩眼皮,一副不以為意的樣子又繼續說道,“第一被告,尹蓉女士及其代理人夏澤昌先生控訴你在懷上第二個孩子,也就是第三被告之後,對尚且年幼的尹蓉女士有虐/待的行為,你是否承認?”
“不承認,我沒有虐/待那個掃把星。再說了,就算是我虐/待她了又怎麼樣?她是我生的,我養的,我想怎麼對待她就怎麼對待她,想讓她活著,她就活著,想讓她死,她就死。”尹路媽媽捋了一下頭髮,看了看夏爸爸,又看了看坐在對面的三位律師,冷笑了一聲,說道,“跟別人沒有任何關係,別人也少來/插/手我家的事情,你們都沒這個資格。”
今天來旁聽的不單單是夏家的人、陪審團的成員,還有其他不知情的、跑來湊熱鬧、圍觀的好事者,一聽到尹路媽媽的話,雖然覺得也挺彆扭的,但是也合情合理,他們覺得,確實是這個理兒,別人的家務事確實是不應該由外人來管,更不應該鬧到法/庭相見的地步。
“是嗎?家務事?你是這麼認為的嗎?”秦明律師朝著尹路媽媽勾了勾唇角,晃了晃手裡拿著的資料,“那我們就來說說你所謂的家務事吧,根據你們曾經居住過小區的居民提供的證言,在尹蓉女士年僅三歲的時候,她每天早晨起來五點就被你罵醒,負責給你和第二被告做早飯,如果不對你們的胃口,你們還會把早飯扣在尹蓉女士的身上,讓她帶著這些飯菜到外面去跑圈。如果跑回來飯菜髒了或者涼透了,你們逼著尹蓉女士把這些飯菜吃掉,整個過程若尹蓉女士出現反抗的行為,第一被告就會對尹蓉女士進行毒/打。我手裡的這些證言都顯示,這樣的情況,基本上每天都會出現,幾乎已經成為了家常便飯。如果某一天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鄰居們就會覺得有些反常。”
如果說旁聽席上的眾人在秦明大律師沒有舉出證據之前還對姓尹的一家三口有那麼一絲絲的同情,現在完全是對他們的厭棄和憤恨了,能如此對待一個三歲的小女孩,這家人的心到底有多麼的狠毒啊。如果不是有證據證明這個尹蓉女士真的是親生女兒,他們還以為是這對夫婦從哪個福利院抱來的呢!
“你……你胡說八道,你血口噴人,我要告你誹謗!”
“誹謗?”秦明大律師冷笑了一聲,從他的公文包裡拿出了一支已經準備好的錄音筆,“那麼,我們就來聽聽那些鄰居們是怎麼說的吧!”
“尹蓉?”錄音筆裡傳出了一個聽聲音大概和尹路媽媽年紀差不多的女人的聲音,“記得,怎麼不記得?那小孩兒真是太慘了,我們這些鄰居都看不過去了,她的那個爸媽簡直就不是人,完全就是畜/生。別的呢,我是沒看到,我搬到這邊的時間比較短,沒有其他人知道的那麼清楚。不過,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是發生在一年的十二月份,那個時候,我剛來這邊,好多情況也不太瞭解,可沒想到……哎,就遇到了那麼一件慘事兒。你也知道,咱們這裡一到冬天就冷得不得了,甭說是小孩兒了,大人也不願意往外跑,那天要不是家裡的吃食都沒了,我也不願意出來。可偏偏我出來了,結果就看到姓尹的那家女的拖著穿著單衣單褲的小姑娘就往外面走,一把把小姑娘給扔到門外就不管了,自顧自的關上了門、回到了家裡。我覺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