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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這是我的手嗎?”
她的手是黑黃色的,面板粗糙,手指看上去又粗又硬,沒有一點兒彈性,幾乎每一個指甲都是破損的。手掌中還有一道難看的疤痕!
望著自己的手,方明珠慘笑了一聲,既然自己的手和胳膊都是這種難看的黑黃色,那麼自己臉上的面板恐怕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了。
方明珠無力的跌坐在了井邊:
“上帝啊,你能不能告訴我,這裡究竟是什麼地方?我究竟是什麼人?我現在距離我要去征服的那個人,究竟還有多遠的距離啊?”
方明珠呆呆的靠在井口的石臺上,心中一片頹然,她也知道,上帝是不會突然跳出來,跟她聊聊天的。在她臨回古代之前,鍾大師就已經對她說的很清楚了,在她回到唐朝之後,沒有人能夠幫助她,她所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突然,方明珠感到心頭一震——難道上帝真的聽到了她的祈禱?方明珠這一世的記憶,竟然開始源源不斷的在她的腦海中奔湧開來……
在這一世,她也叫方明珠,不過這個明珠真的是比死魚眼睛還不如。///
她出生在長安城外的一個小村莊,自幼就父母雙亡,被一個親戚撫養長大,而那個親戚簡直就像是養一條小貓小狗似的養大了她,有剩飯就丟給她一口,沒剩飯她就得乖乖的餓著。當時,這個親戚養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為她是個女孩子,稍大一些的時候,就可以賣給妓院了,還能掙些銀子。
可是,當方明珠長到十二歲的時候,親戚徹底絕望了,因為她長的實在是太醜了,高高瘦瘦的就像是一根高粱杆,而那張臉就更不用提了。尤其是現在是唐朝,整個天下都在以豐腴飽滿為美,所以,這樣的女孩子,就算白給妓院,妓院都不會要的。
當親戚領著才十二歲的方明珠一連走了五六家妓院,都被拒絕了之後,她的憤怒也達到了頂峰,竟然就在大街上,狠狠的打了方明珠一頓。然後直接給她插上了個草標,就要當街賣掉。這時,碰巧一個婦人路過這裡,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婦人用十五文錢買下了方明珠,而當時在長安,豬肉是五十文一斤!
這些事情發生在四年前,現在的方明珠已經十六歲了。
買下方明珠的那個婦人,就是早上痛打她的那個女人。這個女人的丈夫姓陳,是一間小首飾鋪的老闆。首飾鋪就在前院。
這間首飾鋪生意慘淡,就靠老闆自己和一個蠢頭蠢腦的學徒支撐著生意,靠打一些小件兒的銀、銅首飾勉強維持,“因為沒人會來這種小鋪子中打金首飾”。
而方明珠則是這戶人家中唯一的使喚丫頭,因為是唯一的,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包括了:做飯、灑掃、洗衣、收拾屋子、看孩子、倒夜壺……等等所有的活計。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深夜,四年了,天天如此。
除去幹活之外,捱打,還是方明珠的家常便飯,因為陳家的主母已經習慣於把方明珠當成自己的出氣筒了,有事沒事,就暴打她一頓,藉以發洩心中的怒火。
這就是方明珠目前所處的環境,和所過的生活。
等弄明白了這一切之後,方明珠徹底的傻了!因為,她大老遠的回唐朝來,可不是來旅遊觀光、憶苦思甜、體驗生活的!她來到這裡是有任務的啊,她得救媽媽呀,現在媽媽還在洛杉磯的醫院裡昏迷不醒呢!
而她如果想完成任務,那她就必須先想方設法的去接近一個人,一個現代人非常熟悉的,大名鼎鼎的唐朝人——這個唐朝人,在未來會名垂史冊、名傳千古,不過現在,他還只是大唐的一位皇子,李、隆、基!
方明珠真的快暈倒了,她實在是無法想象,憑自己現在的樣貌和地位,如何去接近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驕子。
不過,方明珠畢竟是方明珠,她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