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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斯一直一生就會這樣麻木地過下去。
可是,這孩子去了帝都一趟,回來竟然變了。
他開始試著和人溝通,向人傳遞善意,開始珍視部下,站在其它人的角度去想他們地歡樂與痛苦,也開始學習關心愛護別人,很笨拙但是真誠的去做一些讓別人過得更好的事。看到這些,裡維斯欣喜莫名,無法控制的又把眼看重新看回霍克身上。
沒錯,這孩子確實在改變,仍然有些傲慢,改不掉皇家那些高高在上的臭脾氣。但他已經開始在重新學習做為一個人而應當必備的素質,正在逐漸去掉皇家生活帶來的陰暗影響,去掉跋扈與陰狠,留下年青人的桀驁與衝勁。
裡維斯心動的看著這一切,突然覺得自己的心又活了過來,看他一個人應對重重壓力,覺得應該幫這個孩子做點什麼。
這個想法在察覺到霍克的轉變時,第一時間就動了念。就像人們常說的,沒有哪個父輩會完全放棄自己的孩子,會對自己的孩子漠不關心。而做出漠不關心和放任的事,只是因為他被傷了心,只想關閉它來保護自己。這時候,只要當孩子的表示出一點點對父輩的好,哪怕只是一點點,也可以讓受傷的心重新跳動起來。
裡維斯就是如此。早在細心覺察到霍克的改變時就已經活了過來。此時一聲裡維斯叔叔,不是冷漠的稱呼為管家,更是暖了心,溫了情。再來一聲問候和漫不經心才顯得真誠的謝謝,這就已經足夠了。足夠父輩們為小輩做任務事!
長輩們要的其實並不多,是吧?
裡維斯眯起了眼,眼裡精光跳動,輕聲喝道:“霍克,抬起頭來!”
霍克茫然抬頭,被裡維斯眼裡與往日太大不同的光芒驚到:“裡……裡維斯叔叔!”
裡維斯走上前,把雙手自袖中抽出,霍克才看到,一柄精巧的匕首一直扣握在他右手掌心裡。匕首體積很小。但是寒光閃閃,鋒芒畢露,刃身開著猙獰的血槽,一點都不用懷疑它的殺傷力。
“裡維斯叔叔?”
裡維斯笑笑,將匕首扔在桌上,道:“這城堡裡的守衛一直是我在安排,不敢說如同銅牆鐵壁,但這些年一直沒人能侵進來動你分毫。所以,要刺殺你,當然是我最合適。”
霍克變了臉色。卻沒有作聲。
“怎麼,啞巴了?”裡維斯心情大好,打趣霍克。
霍克訕訕的道:“我不知道說什麼好。”突地抬起頭。道:“不過我知道,裡維斯叔叔不會動手殺我。要殺我的人,有可能是任何人。甚至是父親我都不會太吃驚。但絕對不會是你或是那隻牛頭!”“哦,你知道?”裡維斯笑。
霍克點頭:“說不出為什麼。但我就是知道!”
裡維斯欣慰的笑:“不錯,不錯,我終究是沒看錯你。維吉爾皇家裡,大約就只有你還會懂得信任人。”
霍克訕訕的笑:“呃……以前也是不會的。但在帝都,有個朋友教過我,要學會去信任人,因為總有些人會信任你。愛護你。與權利地位金錢無關,只和感情有關。我認為。那些人裡,裡維斯叔叔就是一個。”
裡維斯看著霍克,覺得自己的選擇從來沒有像眼下這麼正確過。笑問:“你這朋友叫什麼?”
“徐錚。”霍克輕輕的笑:“也是個二王子。塞繆斯家的。一個搗蛋鬼,無法無天的傢伙,但實在是讓人喜歡得緊。”
“皇家也能教出這樣的人來?奇蹟!”
“他就是那樣的人,像平民多過於像王子。呵呵,剛到帝都時我還和他鬥,鬥輸啦,不過贏了個朋友,還是算我贏。哈哈!”
裡維斯撿起匕首,重新籠回衣袖裡,道:“替我謝謝他。有這樣的朋友是一種福氣。”
霍克點點頭,又指指裡維斯衣袖:“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