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低,即使將所持有的所有非流通股全部送給流通A股股東,也不能達到市場平均水平的一半。萬科與華潤採用了認股權證方案,並積極與各類投資者進行溝通,創新性地解決萬科股改的難題。股權分置改革的成功,進一步提高了萬科運作規範化程度和運作透明度。

第一節 商業貸款變身直接投資,(3)

萬科於2000年成功增資配股,募集億元;2002年、2004年兩次共計發行億元可轉債,絕大多數成功轉股;在完成股改之後的2006年年底,透過向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4億股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資金42億元;2007年8月,成功增發億股A股股票,募集資金高達100億元;2008年,萬科再度獲得資本市場支援,發行了59億公司債券,2009年8月27日,增發A股募集資金112億元,令公司保持了充足的償債能力。

四、巧妙安排,曲線融資

2004年7月5日,萬科與HypoRealEstateBankInternational(簡稱HI)簽訂合作協議,為即將開發的中山專案進行境外融資。HI是德國房地產融資服務的龍頭——HYPO集團的下屬銀行,其總部設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HI在歐洲只能算是小銀行;核心資產12億歐元,管理著1700億歐元的資產。此次為萬科提供的融資額為3500萬美元,在該銀行的不動產資產中所佔份額很小。

值得注意的是雙方的合作方式。在法律上,這算是一筆股權融資。因為萬科要將所持有的中山專案80%的股權轉讓給一家由HI設立的名為BestGainInvestment的公司,而且萬科也持有該公司35%的股權,從而在融資安排完成後,萬科直接和間接持有的中山專案權益只有48%。從形式上看,HI取得了中山專案的控股權,是如假包換的FDI(外國直接投資)。

該次融資的載體——萬科中山公司的註冊性質是中外合資公司,由深萬科和萬科的附屬公司香港永達投資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該公司權益實際上完全屬於萬科。但透過中外合資的形式,為以股權形式取得境外融資開啟了方便之門。

實際上,雖然HI擁有中山專案52%的股權,但並不擁有實際的控制權。而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在專案回款之後,萬科將以LIBOR(同業拆借利率)再加幾個點的利息贖回股權。也就是說,這實際上是一筆商業貸款。但由於商業貸款屬於資本專案,直接的境外信貸顯然有違目前的外匯管制,因而才不得不“曲線融資”,以FDI之名,行商業貸款之實。這個融資安排,相當巧妙地滿足了相關的管制要求。

據瞭解,謀求境外融資是國內知名地產商共同努力的方向。在宏觀調控的大背景下,對資金極其敏感的房地產業不得不考慮融資渠道的多元化。從目前僅有的幾個案例看,以境外基金直接投資房地產專案開發的居多,像這樣取得境外貸款的,萬科還是第一家。在目前這個摸索階段,萬科的嘗試無疑是非常寶貴的。

另外,此項融資安排的具體利率水平其實相當低,大約只相當於國內同型別貸款的名義利率,因此,萬科對融資成本也是非常滿意的。而且還不止是利息低,從資金來源看,該專案的投資全部來自HI的融資,萬科不需要投入一分錢,也不需要再申請任何開發貸款。而在法律上,由於資金全部來自HI,控股者又是HI,則至少在名義上,專案的風險也完全由HI來承擔。萬科的責任只是按照合同規定的專案計劃把它做完,把房子蓋好,再儘量賣掉。其他的風險,與萬科無關。但最後所取得的利潤,卻可以由萬科完全掌握,萬科需要付出的只是幾個百分點的融資成本以及自己的品牌。從財務角度看,萬科此番境外融資真是非常的划算。

簡單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