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朱志(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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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之中,有著幾乎難以察覺的詭異笑容。
這一次,又要好好瘋一次了。
見到沈凌答應,朱志的面色,頓時變得更加的燦爛起來,約好賭注之後,朱志朝著裁判打了個招呼,示意比賽可以開始。
隨著比賽開始,雙方同時放狗,位元菲戈就急速的朝著獒王衝擊而來。
看著這個不管不顧朝著自己瘋狂衝擊而來的小傢伙,獒王一時間甚至有些愣神起來。
這是它第一次與位元交戰,在跟著沈凌來到潭州之後,它打過的戰鬥很少,也就是在獒王挑戰賽前,被沈凌帶著在沿海那邊打過幾場比賽。
在沿海地區打過的那些比賽,都是對戰大型猛犬,而獒王挑戰賽上,獒王的對手也是佐中羅犬冥王,所以,獒王還沒有與這樣的小個子對戰過。
獒王愣神的時候,菲戈的攻擊已經到了眼前,雖然體型在位元里面算是巨無霸,不過菲戈的速度卻並沒有慢多少。
獒王一個閃身,躲過了菲戈的第一次攻擊,但是菲戈是位元,位元是鬥犬之王,是不折不扣的瘋子,獒王一個躲閃,它就繼續撲擊,幾乎沒有多少間隙,第二次攻擊再度來臨。
看著這個瘋狂進攻的傢伙,獒王又有些恍惚,隨後開始興奮起來。
這樣的傢伙,讓它想起了在玉樹草原上自己的唯一對手,草原狼。
與草原狼唯一不同的是,位元菲戈的毛髮是棕紅色,而草原狼一般都是灰青色。
除此之外,不論是體重身形,還是戰鬥的兇猛程度,兩者都相差無幾。
菲戈的瘋狂攻擊,招招致命,都是朝著獒王的致命點攻擊而去。
只是,獒王的速度,也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慢,它雖然看似移動不快,但是每一次閃躲,都能剛剛好躲過菲戈的攻擊。
狼草原狼是群居動物,以往在草原上,與狼群戰鬥的時候,一般都是群戰,給獒王留下的戰鬥空間都不會太大。
所以在與狼群戰鬥的時候,獒王的閃躲,有時候會成為關鍵因素,也就是在那樣的環境之下,獒王的閃躲能力被磨練到了極致。
菲戈的的戰鬥方式與所有的位元都一樣,一味的瘋狂進攻是它們唯一的戰鬥方式,戰鬥力的強弱就取決於它們在戰鬥之中所能發揮出來的爆發力、力量與敏捷度,當然,咬合力也會是一個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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