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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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
整個中午,晨陽帶著溫夏消耗時間。
雖然他也清楚,這麼做只能使暫時把溫夏從抑鬱的情緒中拉回來,但現在,他除了這麼做,好像也沒什麼辦法了。
下午,溫夏要回去照顧老人,晨陽只好回到賓館繼續碼字,不過在當下的情況裡,他的心思壓根就不在小說上面,匆匆碼了兩千字,他再次去了醫院。
一天。
兩天。
三天。
直到第五天,晨陽收到了溫夏的簡訊。
“晨陽,我決定了,我要帶著爺爺去旅行,如果癌症必須要死的話,我不希望爺爺死在這種地方,他應該去見見外面的世界,對了,你送首詩給我吧,我不想那麼悲傷懷秋,雖然醫生和我說爺爺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但我覺得,應該時間會更久,我們……可能沒辦法再見了!”
“什麼意思?你不回來了?”
“不知道。”
溫夏回簡訊的速度很快,幾乎是秒回。
“在哪兒?”
“火車上。”
“準備去哪兒?”
“不知道。”
“為什麼不打招呼?”
“不清楚。”
“呵呵。”
“對不起。”
383 豔驚四座!
“晨陽,我昨天預約了四個,都是上過巴黎時裝週的,絕對不比妞姿差,你確定不要?”
溫夏玩味的說道,隨後抿了一口杯中的冰酒。皇家德瑪麗亞冰酒,既保持了傳統冰酒的甜蜜感,又沒有那種喝過量之後令人倒胃的膩感,果然當得起伊麗莎白女王那一句“最好的酒,出自最小的酒莊,享有最高的榮譽”。
若是有個女人也同這款冰酒一般,百嘗不厭就好了。
“我不要,都給你,你反正喜歡雙飛。”晨陽用手肘撐著大腿,無聊的剝了一個乒乓球般大小的葡萄,一口塞進了嘴裡。
“哦,一千五沒咯。”晨陽故作誇張的驚呼了一聲。
紅寶石羅馬葡萄,一串需要6400美元,卻只有二十幾個,所以林晨陽這一口吃掉一千五,一點都不誇張。
“情聖比我能吃,他那一口要五千。”
顯然,林晨陽對溫夏明知他不可能在自己未來老丈人的地盤上玩女人,還故意挑釁的行為有些憤憤。關鍵這傢伙明明很花心,夜夜做新郎,卻偏偏對這款價值三萬美元的皇家德瑪麗亞冰酒情有獨鍾。
“話說你到底搞定老曹的女兒了沒?不行換我來。”晨陽也摻和了進來,跟溫夏一起調侃林晨陽。
“你們倆要再扯這事兒,晚上懟死你們!”林晨陽這會兒剛舀了一大口黃金富貴聖代,聞言,“啪”一下將那純金小勺扔到了茶几上,碰到菸灰缸,一小塊藍色的水晶崩裂了出來。
“呃!七百塊吃到七千塊了。”晨陽完全的不嫌事兒大,繼續擠兌著。
這款含有20克拉食用金箔的松露巧克力甜點,是曹妞姿的最愛,因此林晨陽每次過來這邊也是必點。價格並不貴,至少,他那一口葡萄,可以點上兩份這款甜點。
“進昭。”一直坐在旁邊不說話的溫夏開口了,“我說你擅長算錢是本事,也別算到人家未婚妻頭上。”
“我這是實事求是,妞姿不是說最討厭敗家子麼?我覺得她會喜歡我這樣的。”
“晨陽!”林晨陽霍的站了起來。他倒不是對晨陽有意見,而是氣自己居然搞不定一個女人,難不成這女人真喜歡窮鬼?臥槽!
“在”晨陽嘴上得了便宜,自然由著林晨陽。況且,四個人經常在一起玩,彼此也都瞭解。雖然對曹妞姿有意,也就說說了,人家畢竟有婚約。
“走,飆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