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當都擇宜採用了,而且是現學現用。在盟會中,楚靈王還擔心禮儀出錯,就讓伍舉侍在後面,如果看到出錯就給他指出來。最終伍舉沒有指出,因為,他覺得關於盟會的禮儀,其中的六項,他也不知道,不熟悉如何改過?。這是一種“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態度,值得學習。

這次盟會,楚有二個目的,一是取得政治上霸主地位,二是藉此合諸侯兵以伐吳。是楚靈王以宋弭之盟挪揄晉的嘗試。雖然,就實力而言,楚並沒有超過晉,兩國依然平起平座,楚舉行申之盟也得徵求晉的同意,但楚畢竟成功組織實施了這次盟會,此前,子反蜀之盟,只是暫時從權的“匱盟”。而這次不同,這次各國諸侯對楚的認同感較強。這同派兵隨楚一同伐吳、滅賴(今湖北省隨縣稍東而北)可以看出。對於參加會盟的諸侯,史未明載,但我們可以對比宋之盟,用排除法來大致推斷。宋之盟有宋、晉、楚、鄭、魯、齊、陳、衛、邾、騰、陳、蔡、曹、許十四國,除晉、齊、魯、衛、曹、邾六國外,應當不低於八國參加了這次盟會。楚靈王也應當可以滿意了。

這次盟會,楚靈王示諸侯以侈。伍舉以六王(夏啟、商湯、周武王、成王、康王、穆王)、二公(齊桓公、晉文公)示諸侯以禮的事蹟,又以,夏桀仍之會、商紂黎之搜(會也)、周幽王太室之盟未諸侯以汰的教訓來規勸楚靈王,王不聽,依然如故。為此,鄭子產與宋向戌都斷定楚不足為中原諸侯患。子產說“|吾不患楚矣,汰而愎諫,不過十年。” (《左傳·昭公四年》) 向戌更深入地講了其中的因由:“不十年侈,其惡不遠,遠惡而後棄,善亦如之,德遠而後興。” (《左傳·昭公四年》)向戌的意思是說,無論善惡,都有一個積累的過程,對楚靈王來說,不經過十年的積惡過程,其惡不大,後果不深,影響不遠,只有積惡到那個程度了,才能被國人所棄。這與“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秧。”《周易》“福在積善;禍在積惡。”(黃石公《素書》)。

這年秋七月,楚靈王就讓諸侯派兵跟隨伐吳,藉口是吳包庇齊亂臣慶封,就是前面講到的,協助齊崔杼弒殺齊莊公,又在齊景公即位後,專朝政,後來擊滅崔氏,因自身不善又受高、國二族逼迫切,最終流亡吳的齊公子慶封。楚靈王先使屈申帶兵前行,圍攻朱方(吳邑)。自己帥諸諸部隊跟進,八月,克之。活捉了慶封,盡滅慶封族人。在將要殺戳慶封時,發生了諷刺性的一幕。且看史載:

(楚)王弗聽,負之斧鉞,以徇於諸侯,使言曰:“無或如齊慶封,弒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慶封曰:“無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諸侯。”王使速殺之。(《左傳·昭公四年》)

對楚靈王指控的“弒其君,弱其孤”罪行,慶封以楚靈王弒殺郟敖反唇相譏。讓楚靈王惱羞成怒。本來,伍舉並不主張這樣公開殺戳慶封,可是楚靈王“愎諫”,反而讓自個威信受損。

在前住伐吳途中,以諸侯師滅賴時,又出現了楚成王伐許,許僖公“面縛銜璧,士袒,輿櫬從之”的一幕,賴國君賴子也如是。當然,楚靈王依陽安慣例赦免了賴子。滅賴之後,楚靈王欲把許遷到了賴,於是派鬥韋龜與公子棄疾城賴。

對楚伐滅慶封,吳是不甘心的。這年冬,即興兵伐楚以報。攻入了楚三邑棘(今河南永城縣南)、櫟(今河南新蔡縣北二十里)、麻(今安徽陽山縣東北二十五里之麻成集)。楚連忙調師防禦,先是楚沈(縣名,今安徽臨泉縣)尹射(沈尹之名)奉命於夏汭(今之西淝河,古稱夏淝水)守禦,再是鹹(或作箴)尹宜咎(鹹尹之名)城鍾離(今安徽省鳳陽縣東北二十里),薳啟強城巢(今安徽壽縣南略一百里),然丹(鄭穆公孫,楚康六年奔楚)城州來(今安徽省鳳臺縣)。不過,這些地方當時遇上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