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會還是07年的時候,三萬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了,他一時也拿不出來,況且,如果真值三萬塊錢,攤主也不會就那麼放著了。

於是,兩個人爭了起來,最後還是王之軒出面,讓他賠了一百塊錢,因為東西確實是一件粗製的贗品。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