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我同志德說明白,我要的是他。」

「啊。」這麼奇妙。

「所以瓶子不要了,其他什麼都不要了,只有他是重要的。」她很甜蜜的笑。

我放心了,「既然如此,瓶子不瓶子又有什麼關係?」

那女孩子扮一個鬼臉,「再見。」

他們兩個人走了。

我胸中陰霾一掃而空。

再沒有比看到有情人終成眷屬更愉快了。

我把那隻瓶於放回原處,再者有誰有緣來買它回去。

我不希望以後再看到志德與他的女朋友。

我伸個懶腰,陽光射在我身上,暖洋洋有說不出的舒服。

在這個小小的琉璃世界裡,我看盡人生百態。我是一個觀眾,不參予任何一場戲劇,但人都是天生的演員,在我身邊兜來兜去,令我大飽眼福。大力水手與表叔我因為勤打網球的緣故,故此右手臂比左手臂粗壯,有個綽號,叫「大力水手」。

如果我是個男孩子,我不會那麼介意,可是我今年十七,是個大姑娘,背著這樣一個綽號,未免有點痛苦,也顧不得了。

我第一次真正僧厭這個名字的時候,是遇見「他」的那一天。

我還記得那一天大雨,滿天烏雲,兩下得像一條條白色的粗麵筋,我約了女同學美兒打球,好不容易租到的場子,即使下冰雹也要打,所以明知沒有希望放晴,也趕了來報到。

有人跟我們同樣的不甘心,一樣在大雨中來回奔跑,那個男人的球技是一流的,他對手是一個捲髮的貌美女郎,一邊格格地笑,不甘示弱,與他扯成平手。

我撐著傘觀看這兩個人,心中不禁佩服他倆的勇氣,回去恐怕是要病的。

他們終於扔下球拍,他飛躍過網去與她擁抱接吻,兩人親親熱熱的走過來,淋得似落湯雞。

他驚人地英俊,相貌似畫報上走出來的電影明星,他的女朋友則像熱帶美女,褐色面板,艷紅嘴唇,左頰一顆痣,就差耳畔沒活一朵大紅花,就成為大溪地女神。

我怯怯地提起球拍,凝視他倆。

他看見我,對我說:「你也想打球?雨太大了,回去吧,小心淋到而著涼。」

我衝口而出,「你呢?」我問。

「我們不怕。」他微笑。

「為什麼不怕?」我又問。

「我們年紀大了,沒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要及時行樂。」

「這是什麼話?」那女郎笑,「對孩子說起這種話來。」

他但笑不語,摸著女友走開。

就在這個時候,美兒趕到,大聲叫我,「大力水手,大力水手!」

他聽了轉頭再看我一眼,充滿詫異。

就打這個時候,我恨這個綽號。

美兒拉住我衣袖,「你怎麼了你?獨自站在此地發怔。」

「沒什麼,」我說:「下這麼大雨,不打了。」

她也很悵惘,「天公太不作美。」

「走吧。」我說。

「大力水手──」

「別這麼叫好不好?」我很反感。

美兒笑,「在大強面前不這麼叫就可以了。」

我不響,冒雨打道回府。

大強在家等我。

「小柔,我真怕你會冒雨打球,記得嗎?上次為此中暑,病了兩星期。」他說。

我看著他那濃眉大眼,心想:大強什麼都好,就是欠缺一份魅力,要等他成熟,恐怕是廿五年後的事了。

「怎麼?」他笑問:「又耍性子了?太陽不出來也要發脾氣?」

我悶悶不樂。

母親出來,看到我倆在客廳呆坐,說道:「小柔現在是所謂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