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迷信和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她能為他做的也就只有這些了。他們深愛一世,哪怕沒有得到賠償,只要能在他下一次輪迴中脫離這樣的苦海,她也願意。

顧老師研究了許久,抬頭詰問譚律師:“你這遺產分配是按照法律規定嗎?”

譚律師有點驚異:“是啊!怎麼了?”

“那你這裡醫院的那筆錢怎麼分給我們的這麼少?”顧老師指著一個條款提出質疑。

“哦,醫院這一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要先留下山丹醫生的一半,然後你們每人再按1/4來分割。”譚律師解釋道。

“哦?那是海平去世之後的錢,怎麼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顧老師聲音裡透著惱怒,卻那麼順當地說出“海平去世”這四個字。

譚律師解釋:“其實你們按道理是分不到這筆錢的,因為顧海平生前買的保險身故受益人是山丹醫生。住房公積金更加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山丹醫生說能給你們的就儘量給你們,我才按照她的意思,這樣劃分。”

譚律師也覺察出顧老師的冷酷,遂輕聲叫山丹一起走到屋外走廊:“山丹醫生,我做過很多這樣的案例,我想提醒你:不要因為一時的心軟而虧待了自己,你還有那麼小的孩子要養啊,未來的日子,你無依無靠了,聽劉興說你的工資並不高,你再考慮一下,我想還是把遺產分配文書改動一下吧。我看出來就是以後你有困難,顧博的家人也是不會幫你的。”

山丹被顧老師的冷酷無情一次次傷害,她低頭思索,自己的好到底值不值?如果把錢這樣分給他們,他們會覺得理所當然,而她的小玉卻要過比較艱苦的日子,這樣做到底對得起誰?對得起顧海平?讓他一直疼愛的小玉受苦?他願意嗎?想到這兒,山丹點點頭:“譚律師,謝謝你提醒,就按你的想法辦吧,按照法律規定,我看我還是遵從法律吧。”

“好!”譚律師推門進來,從顧老師手裡拿過文書,說道:“這個文書我還要重新做過,我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擬定。”

“你是個啥意思?那這麼說,你原來是沒有按法律規定擬定的?你還是不是個正經律師?咋能一會兒一變?”顧老師甚至有些咆哮起來。

“我是個正經律師,那!這是律師證,您過目審查一下。我之前是按照當事人的意思辦事,多少有些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現在,我又徵求了當事人的意見,完全按照法律規定來辦事。再有,我是山丹醫生委託的律師,我得對我的當事人負責,您有什麼意見,也可以委託其他律師來代理你的訴求。”譚律師不客氣地說。

“那我就委託你吧。”顧老師斜眼輕蔑地說。

“哦,對不起,我已經是山丹醫生的委託律師,我不能做您的代理律師,您得另請他人。”譚律師要求顧老師和代理顧媽媽的顧大哥在諒解書和賠償文書上簽字、按手印。奇怪的是兩個人居然連兩份文書看都不看一眼。

記得那天在交警調解室,對方要把醫院急診室莫名其妙的一萬塊搶救費和10萬塊喪帳費都算在賠償款裡時,山丹覺得不合理,提出異議,顧老師和顧大哥一致表示同意對方的提法,這讓山丹很被動,山丹也不再堅持,本來山丹也不打算要什麼,既然他們這樣做,她又何必?

在明明知道留下的錢是撫育小玉成長的費用,他們還如此不遺餘力地爭奪,讓山丹很難理解。面對醫院、面對肇事方,他們像一個通情達理、胸懷寬廣、慈悲善良的羔羊,不敢提出一點點自己的要求,而山丹爭取來的一點點賠償金、甚至沒有幾個錢的公積金、保險,他們卻這麼處心積慮地惦記,這到底是怎麼了?

是她得罪了他們?他們要她活不下去?他們要她的小玉也一樣失去爸爸的同時再失去生活的基礎?她百思不得其解!

按說這麼多年來,她對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