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5頁)
章節報錯
讓人鞭打過。
“少爺,選我吧,我一定會好好地盡書童的責任的。”應如龍灰暗的眸子中閃過一道亮光,希冀地看著秦之初。
“下一個。”秦之初搖了搖頭,這個應如龍不像是能夠安分守己的主兒,秦之初大考在即,可沒有太多的精力花費在調教書童上面。
應如龍眸子一黯,頭低了下來,誰也沒有看到他垂首時,眸子裡面閃過的那一抹不甘和仇視。
牙儈又向秦之初介紹了幾個,卻沒有一個能夠讓秦之初中意的,書童是身邊的貼己人,眼緣非常的重要,沒眼緣,任由牙儈說的天花亂墜,秦之初也不會心動的。況且,秦之初身上可沒有幾兩銀子,能省一點是一點,貴的,他可買不起。
牙儈以前遇到過比秦之初還要挑剔百倍的顧客,倒也頗有耐心,並無任何不耐煩的表情流露出來,他指著最後一個,“這位爺,這就是我們這裡最後一個貨了。她是個丫頭,是一個朋友轉賣給我的,據說她爹孃都死了,你要是要,我便宜賣給你,只要你六兩銀子。”
這個頭上插著草標的小女孩,衣衫襤褸,整個人髒乎乎的,看起來,十分的柔弱,她的身高還沒到秦之初的胸口,面黃肌肉,頭髮枯黃,臉上髒兮兮的,一雙大眼睛沒有一丁點的光彩。
當秦之初看向她的時候,這個小女孩聲如蚊吶,可憐兮兮地說道:“哥哥,我餓。”
短短四個字,秦之初心中最柔弱的一塊被觸動,他蹲在小女孩面前,把她頭上的草標摘掉,柔聲道:“別怕,一會兒哥哥帶你去吃飯。牙儈,我就要她了。”
牙儈大喜,他還以為今天做不成這單生意呢,他連忙從懷中掏出來一沓子賣身契,從中把小女孩的選出來,“這位爺,咱們到茶館裡面,辦一下手續吧。”
秦之初拉著小女孩的手,進了茶館,牙儈先給秦之初上了一杯茶,又打發人去把質人請來。工夫不大,一個身著員外服,挺著一個大肚子的中年男子走了過來,他就是官府委派的質人,專門負責皇城南邊街一帶的奴僕、牛馬、器物等買賣的管理,代表著官府。
牙儈那裡有現成的賣身契範本,他問了問秦之初的名號,提筆把賣身契寫好。然後交給秦之初,“秦爺,你看一下,如果沒錯的話,你就在這裡寫上你的名字。”
秦之初接過賣身契,只見上面寫著:“立當子文書人李大海,今因使用無措,自願將親生次女名喚玉玲,年十二歲,出當於秦名下為僕,當受鈔銀六兩整,其銀當日收足,其女隨即過門任憑更名使喚。官定以貳十六歲為期,備原價取贖。如有走失俱系原媒親父尋還。倘有天行時氣,各安天命,系身情願,並無異說。恐口無憑,立當文書存照。”
李大海是牙儈的名字,在這份賣身契中,自認是那個小女孩,也就是李玉玲的父親,這樣的現象在牙行之中,十分的普遍,是行業慣例。官府也是默許的。
秦之初驗看再三,確認無誤,提筆寫上了自己的名字。那質人做為見證人,也寫了自己的名字,用了印。
秦之初把六兩銀子給了牙儈,又取了一兩二錢銀子給了質人,這是繳納的契稅和管理費,或許還有質人自己新增的好處費。
牙儈對李玉玲說道:“從現在開始,你就是秦爺的人了,一定要盡到奴婢的責任,服侍好秦爺,手腳勤快點,有點眼力,有什麼活搶著幹,不要惹秦爺生氣,知道嗎?”
李玉玲怯生生地點點頭,“知道了。”
秦之初把賣身契收好,對李玉玲說道:“跟我走吧。”他抬腿朝茶館外面走去,李玉玲連忙跟上。
走了沒多遠,秦之初看到路邊有個買粥的攤子,便走了過去,要了一碗粥,一個饅頭,還有一碟鹹菜,推到了李玉玲的面前,“吃吧。等到吃完後,我再帶你去買一身舊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