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只是他目前感興趣的一個獵艷物件而已。

「不是!這位是,是我朋友。」

安恬抱過圍觀同學幫忙撿起來的書,聽了這話,斜著眼睨她:「哦,你朋友就能衝上來搶我手機啦?你給幫忙賠錢?」

女生傻眼,愣愣地都反應不過來,下意識順著對方的話去思考:「不是,不是沒搶到嘛。」

安恬眉毛一豎,嗓音拔高:「哦,你還可惜上了是吧?好哇你們肯定是同謀!我手機沒被搶到,那是我反應快,還有這麼多同學幫忙!」

說著,還看了看周圍的同學。

但凡被她目光看到的同學,都忍不住油然而生一種自己幹了件見義勇為之事的豪情,一個個挺胸抬下巴,贊同點頭。

「沒搶到,那也不代表你們就沒犯罪,殺人犯沒把人殺死,那就不叫犯法啦?同理可證,你們搶東西沒搶到,也是搶劫犯!走,送警局!」

第21章 【辣椒妹妹7】假設

「安小姐,你這樣的反應委實太過激了。」

「過激?噢明白了。警察哥哥,這位律師在教導我們以後遇到被搶劫的時候不能反應過激,一定要等弄清楚了搶劫犯的真實身份才能有所反應。我們國家的法律條文原來是這樣規定的嗎?」

突然被cue成小哥哥的四十多歲警員乾咳一聲,板著臉瞪律師,「我國的法律條文當然不是這樣規定的!事實上安同學這樣的反應才是最正確的。不管搶劫一事是否屬實,嫌疑人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人的安全距離。」

「華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ap;人、搶劫、強女幹、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ap;力犯ap;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