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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警告你,下次對著我噴煙,我會撕爛你的嘴巴。”彥麗冷漠地說道。
“是嗎?你倒是撕啊?”楚一飛笑眯眯地說道。
卡擦!
彥麗猛然打方向盤將車停在路邊,轉過頭,雙目冷冽而決然,冷冷道:“你再說一遍?”
“——”楚一飛被彥麗這股彪悍的氣勢嚇壞了,腆著斂道。“我這不是跟你開玩笑嘛,哈,不要生氣,女孩子一生氣就不漂亮了。再說,你要是撕爛我的嘴巴,我還怎麼給你治療疤痕?”
彥麗表情稍稍一緩,漫不經心道:“你真有辦法治好?”
“別開玩笑了,我可是神醫,不就是滿後背的疤痕嗎,又不是什麼絕症。”楚一飛坦dàngdàng地說道。
“我送你回去。”彥麗面sè逐漸平靜下來,繼續開車。
楚一飛心想,我還真不信你一點兒也不在乎後背的疤痕,你總不能一輩子穿黑皮衣吧?沒穿過晚禮服、長裙的女人不算是一個真正的女人啊。雖然看你這性格這工作到目前為止也未必脫離了女孩的階段,可好歹還是會走到那一步的嘛。
送楚一飛回柳家,彥麗也一言不發地離開了。
————
下午的時候,譚月呆在宿舍的書桌上捧著一本《魯賓遜漂流記》細讀,這本在許多人眼裡的確稱得上是通俗小說的開山之作,但此書所飽含的內容,卻並沒多少人深入去了解。每個人的視角和理解不大盡然,對這本書的理解自然也不會相同。有些人是看這本書離奇的故事情節,而有些人則看這本書裡折shè出來的道理。譚月顯然是後者,她不會làng費一分一秒去琢磨那些虛幻的劇情和段子,哪怕這些情節極其吸引人。如果她一個人就能做主,她始終不會將時間làng費在這上面。
“譚月,晚飯我們一起出去吃?”一名同寢室的女生走過來詢問,譚月淡淡地搖頭,委婉地拒絕了。
說起來,這個女生長的也很漂亮,只是跟譚月這級別的禍水比起來肯定是有差距的。在跟譚月當了一年半的室友之後,她基本瞭解譚月的性格。理論上,譚月的性格並不像外表那樣冷漠無情。如果自己有麻煩,她會伸出援助之手。甚至於,她比許多看似隨大眾有親和力的女生還要好說話。譬如洗手間髒了,而其他女生不願去清理的時候,譚月並不介意去做這件事兒。又比如,許多女生不願意去開啟水,她們覺得這很累,並且很容易燙傷自己。但譚月的開水,向來都是自己打的,哪怕是同寢室的女生有誰實在敢不回來而又要回來洗澡,讓譚月順便幫她打水,她也不會介意。整體上而言,如果跟譚月接觸久了的話,大多都會看清她的本質。
所以,即便譚月仍然是那樣對誰都冷淡,可這並不影響同寢室的女生對她的好感。而她們對譚月的評價就是,她理智得有點兒不近人情。如果有同學讓她幫一些根本沒用的事兒,譚月會毫不留情面的拒絕。怎麼說呢,在她的同學來看,譚月不怕得罪人,一點兒也不怕。她就是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事。你喜歡,就相處,你不喜歡,就離開。她從不奢求跟誰做朋友,也從不主動跟誰結交。她彷彿可以一輩子生活在自己的圈子裡不出去。
當然,這名女生跟她接觸久了之後,也看出譚月今天有點兒精神不集中。像往常,譚月看書是極其認真謹慎的。不論什麼書,她都有寫隨筆的習慣。可今天她看書卻似乎心不在焉,非但沒寫隨筆,而且經常盯著某一頁不翻動。這在往常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所以她才邀請譚月去吃晚餐,雖然她知道譚月會拒絕,但多少也算是一次溝通了。
溝通能舒緩人的壓力和陶冶心情,這名女生認為自己唯一能幫助譚月的只有這些。因為在其他所有方面,她都知道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