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法則。

“我看到的是本源之力,不是本源……”白歌說道。

白歌的藍白境視野,除了資訊和維度這種概念以外,幾乎可以看到一切。

規則本身,也屬於概念,白歌是看不見的。

他之所以現在看得到鴻蒙身上的力量,是因為生物所蘊含的規則之力,只是力,不是規則本身。

“如果你掌握的是規則本身,那麼憑什麼一個規則,能同時有若干個人擁有?應該一個人掌握了‘某個規則’,其他人就不能有了才對。”白歌說道。

鴻蒙一愣,竟無法反駁。

顯而易見,諸天神魔,不過是在共分一個本來就存在的規則許可權。

白歌一邊封印,一邊說道:“所謂的法則之力、規則之力這種東西,實際上是宇宙某些客觀規律,給予生物的使用許可權,一個信物罷了……”

“如果真的是你自己的東西,又怎麼會被封印隔絕溝通後,而無法使用了呢?”

白歌對所有體系融會貫通後,就發現了這個事實。

比如火之法則,其實就是用境界溝通到了‘宇宙’,然後以能量和宇宙等價交換,直接拔高一片區域或某件物體的溫度至極為恐怖的程度。

執掌規則什麼的,實際上是宇宙規則分出來的一點許可權,賣給了生物,如同給予生物的‘一把槍’,非物質形式的一把槍。

神魔級的強者,法力昇華成了規則之力,龐大的能量只換來一滴神力,其實就像是用一堆錢,換了一張購物券……

只是這個‘購物券’,是個虛擬之物,甚至都不是以能量形式存在的。

彷彿是一種特殊的虛粒子,一種量子疊加態的力。

不用的時候,它無形無質,同時存在與不存在。用的時候,瞬間對現實產生干涉,引發現象,繼而證明存在。

同樣的事情,單純的科技側也能做到,只是比神秘側體系要晚得多。

單純科技側要做到這種事,須得達到白歌所設想的神級文明層面才行。

神級文明,直接把能量轉化為宇宙現象,和神秘側的法則之力,兩者其實都算是在宇宙的規則範圍內,與宇宙交易,或者說讓宇宙欠人情。

單純科技前期可以壓制神秘側,因為它全面。

但中期到了五階之後,卻會被神秘側壓制,因為神秘側先一步能運用法則力量,而科技會因為太全面導致要一直等到神級文明層次才行。

至於後期,白歌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景,但或許會殊途同歸。

“你到底是什麼人……我跟你無冤無仇……”鴻蒙有點慌了,他被白歌壓制得動彈不得,力量不斷地失去。

更可氣的是,他竟然將自己的力量封印到電飯煲裡。

“你抓我輪迴者,煉我主神空間,隔絕我升維之路,現在還要封印我……到底是什麼仇!”鴻蒙低吼道。

白歌平靜道:“你用電話亭造了太多宇宙,甚至包括收容物宇宙。具體的惡果我懶得解釋,藍白社是個收容組織,擁有主神的你,應該懂的。”

鴻蒙一滯道:“藍白社?收容組織?你……和那傢伙一樣……”

“嗯?”白歌眼波微動。

不過鴻蒙沒有再說了,他似乎知道收容組織意味著什麼。

這不是一個組織跟他有仇,來找他麻煩那麼簡單。

“你真以為可以封印我嗎?”

“明白收容物的你,應該知道有些東西是不講道理的……那個東西我不想用,但你非要逼我……”鴻蒙憤恨道。

只見他突然取出了一個沙漏。

那看起來就是個普通的沙漏,但鴻蒙閉著眼睛對其猛地一翻轉。

與此同時,白歌直接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