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大型食草動物,真的奔騰起來,僅僅是蹄子踩踏就足以踩死幾匹野狼了。

孫易被一頭大馬鹿一頭頂翻在地,眼看著七八隻鹿從他的身上踏過了過去,直到兩隻雄馬鹿一躍而起的時候,孫易一個縱身跳了起來,肩頭一撞,借力再飛起一腳,兩頭馬鹿被他撞翻在地,手上的繩子快速在捆了他們的腿。

馬鹿群已經遠去了,孫易把吃奶的勁都吃了出來,也只活捉了三頭,哪怕如此,也讓關寧等人眼睛瞪得老大,這還是人嗎?就算是獵豹也沒他這速度沒他這麼靈活吧。

“你們還看個屁啊,快來幫忙!”孫易叫著壓住了一頭馬鹿,把它死死地按在地上。

關寧和曲小木趕緊衝了上去,把另外兩頭馬鹿也拽到了一起,孫易用繩釦繫住了它們的脖子死死地拽住,然後再用繩子把它們連在了起。

“現在,上鹿吧,這玩意體形大,當馬用用應該沒啥問題,就算是累死了咱也能吃個肉,省得四處打獵了!”

“拿鹿當坐騎我沒意見,我還坐過馬鹿拉爬犁呢,但是像你這樣直接空手活捉的,我還是頭一回見!”

“這不算什麼!”孫易笑著道,他可一點都沒有吹牛,好歹咱也是跟東北虎幹過架的人。

馬鹿野性難馴,很不老實,但是幾個男人的力量都極大,硬是把它們給壓住了,尼莎騎了一個,曲小木也騎了一個,關寧本想讓孫易騎,但是孫易只是淡淡地掃了他一眼,關寧就是尷尬地一笑,乖乖地騎上了最後一隻。

哪怕他心裡再不服,也必須要承認,真的拼起體力,拼起叢林長途跋涉來,自己可比孫易差了不是一星半點。

三頭馬鹿被用棍子和繩子強行串綁在了一起,在孫易大力扯拽之下,只能低下滿是枝叉的大腦袋向前走。

馬鹿的鹿角主要是用來彰顯雄性風彩,用來搏鬥或是抵禦猛獸的,同時也具有很強的開路做用,哪怕是兒臂那麼粗的樹杈,枝枝叉叉的長角一頂也能頂斷或是頂開。

孫易還發現一樣好處,就是帶著三匹馬鹿這麼在林子裡走,留下的痕跡更少。

有密林還有三頭馬鹿掩護,就連空中的直升機孫易都直接無視了,只想在最短的時間趕緊快的路。

但是幾架直升機同時出現的時候,他們已經可以確認,敵方真的發現了他們的存在。

“看來我們要準備殺出去了!”孫易把背在身後的步槍挪到了身前,幾個空彈匣也都壓滿了散裝子彈,手槍也又檢查,上了膛之後直接就開啟了保險,命都快要保不住了,誰還會在意安不完全的問題。

身後響起了一陣陣軍犬咆哮的聲音,孫易苦笑著扭頭望向關寧,“老關,我們離家還有多遠?”

關寧保持著冷靜,看了看手上的地圖,又稍做測算,輕嘆了一口氣道:“還有大約一百公里!”

一百公里的林間山路啊,跟平地走路可不一樣,平地走路兩三天能走到,山路至少也要翻倍。

“老關,你帶著他們先走,我來斷後,如果我沒有追上來的話,你幫我一個忙!”

“滾蛋,有兩名軍人在,哪用著你一個平頭小百姓!”關寧冷哼了一聲道。

“你特麼閉嘴!”孫易拽著關寧的脖領子冷冷地道,“你特麼欠我的,你欠我的你知道嗎,老子這次能逃出來是命大,老毛子還沒有收我命的本事,我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萬一我沒有跟上來,幫我照顧一下尼莎,無論如何,把她安全地送回華夏,送到溝谷村,我答應了那位救過我們的老人,要照顧好他的孫女!”

“易哥,我跟你一起留下斷後!”

“斷個屁後,那些老毛子肯定在前頭留下了伏兵,全指望你們突圍呢,沒有了你們,老子在林子裡頭跑得更快,那些老毛子還追不上我,當初我揹著一個人都能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