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與惡魔的契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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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與惡魔的契約
“兩百年前,那個時候我還只有大師境界。在一次探索遺蹟的時候,我被一隊敵對家族的刺客逼到了絕境,不得已間,我動用了從遺蹟裡得到的法器卷軸,召喚出了一頭惡魔來幫助我,那頭惡魔協助我脫困,相對的,我和她簽訂了契約。”安格絲特開始詳細講述起來。
“你賣了自己的靈魂?”伽諾恩問。
惡魔是深淵之主的眷屬生物,它們自深淵自然誕生,靠吞噬彼此或者智慧生物的靈魂來獲得成長,遠古時期惡魔靠直接獵殺生靈剝取出靈魂來吸收,導致深淵被眾多勢力仇視,這直接導致了一場其他諸神及其眷屬和信徒針對深淵的聯合進攻。
最終深淵之主和諸神達成了契約,深淵受到了這份契約的束縛,從此惡魔只能利用契約收取自願獻祭的靈魂。
惡魔契約應運而生,從此以後,和惡魔簽訂契約的智慧生物可以使喚惡魔為自己服務,而惡魔也會收取相應的報酬,通常情況下,這份報酬的終點便是該生物自願獻祭的靈魂——至少在簽訂契約時,他是同意的。
這在大陸幾乎是人盡皆知的常識。
出賣靈魂並不總是一件虧本的事情,有時候惡魔能為契約簽訂者達成力所不能及的願望,有時候能為契約者解決比之後不得不向惡魔獻祭靈魂更加嚴峻的困境。
倘若自己下一秒就要被人所殺,那以靈魂為代價召喚惡魔似乎也不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
“算是賣了,不過沒有直接賣。我當時和那頭惡魔簽訂的條件是,每隔二十年為她獻上一份靈魂,如果我獻不上了,她才收取我的靈魂來終結契約。這種契約內容其實很常見,因為深淵之主和諸神的那份契約的束縛,惡魔直接殺人是沒辦法奪取對方的靈魂的,所以一些惡魔會讓契約者去殺人再轉手為自己獻上靈魂。術士能使役惡魔,往往就是用這種形式。”安格絲特回答。
聽到這裡,伽諾恩想到了為帝國服務的惡魔伊希絲。
如果芙蕾德就是那位傳奇術士,那她應該使役惡魔伊希絲用的,應該就是這種手法了。
“每隔二十年殺一個人獻給惡魔,對你來說應該也不難。”伽諾恩說。
他去一趟沙曼城,就直接殺了十多個人。光是在大荒漠狩獵幾天盜賊,都足夠讓安格絲特繳夠上百年的份額。
“二十年才獻上一個,還是在我危難關頭簽訂的契約,當然是有附加條件的。”安格絲特苦笑著搖了搖頭,“獻上的每一份靈魂的主人都必須足夠強大,至少在境界上要與我相當。”
“這……”伽諾恩一怔,“也就是說,你現在不得不獵殺傳奇境界的強者才行了?”
“相同水平的其他生物也可以作為代替,血族、巨人、惡魔、天使,或者……龍,但這些難度並不會比殺其他傳奇強者低。”安格絲特回答。
“你沒有考慮過自己會成為傳奇嗎?”伽諾恩問。
如果安格絲特停留在大師或者超凡境界,這個目標至少在理論上還是能達成的。
雖說目標實力和自己相近,但只要制訂好相應的策略,利用好陷阱和人數優勢,成功率還是有一定保障的。
但如果彼此都是傳奇,這件事就會變得很棘手。光是傳奇境界強者的人數就是一個大問題,更不用每一個傳奇強者基本上都已經成為了各自勢力的代表人物,挑戰任何一個,都不亞於向一個國家宣戰。
而獵殺相應水平的血族親王、泰坦巨人、深淵領主、熾天使以及古龍,也依然是一件玩命的活兒,在這樣的怪物面前,人數之類的外在條件已經提供不了質變的優勢了。
更關鍵的是,這樣一次玩命,換來的不過是二十年的苟延殘喘。
可以說,當安格絲特達到傳奇境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