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飄雪在心底深深的嘆息一聲,轉過頭,就看到易莫野正竭力抵擋著記者們的衝擠,最後不勝其煩,乾脆動起手來,頓時慘叫不斷,現場一片大亂。

……

李金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坐了一會兒,易家的人才姍姍進來,隨即庭下的旁聽席上也被各種身份的人群佔據,竟然座無虛席,有些記者只得在兩邊的過道中擺上儀器,記錄著這場熱點新聞。

面色平靜的看著對面的易飄雪,對她身邊易莫野的威脅目光置若罔聞,就像她是空氣一般,讓易莫野氣的就想跳過來動手,幸虧被易飄雪給按住。

也不知是那根筋不對,易莫野對李金就是看不順眼。特別是此刻看到他一臉不在乎的坐在對面,更是氣的夠嗆。眼下被小姐制止,她尋思著,等庭審結束,再去找李金麻煩。

李金當然不在意她,反到轉頭問起黃律師,一些民事和刑事審判的不同來。

黃律師對此當然是張口就來,加上她口齒伶俐,善抓重點,李金很快就大致清楚裡面的區別,對黃律師如此看重‘迷姦未遂’的罪名是否成立,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認真說來,聯邦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審判標準是不一樣的,因此在審判設定上也是不同。如果是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那麼法官就是當之無愧的主導,陪審團成員只能做為輔助,幫助法官確定事實。但在民事案件中,陪審團成員認定事實,法官根據這個事實,依照相關法律進行宣判。換句話說,在民事糾紛中,陪審團成員的意見非常關鍵。

一件案子是民事,還是刑事,看法官和陪審團進法庭的次序就知道,如果是陪審團先進來,那就是刑事,一起進來,那就是民事。這種先後次序,就代表著在法庭上的地位。

這件案子因為是易飄雪控告李金‘惡意致暈,迷姦未遂’,所以只能算是民事,僅僅只有‘惡意致暈’證據,並不足以認定李金觸犯刑事,如果‘迷姦未遂’罪名證據充分,被陪審團所認可的話,就可以轉為刑事,將此事發還給警察局調查,然後轉交控訴機關進行起訴。

就一般認識而言,民事只關乎到賠償和治安處罰,刑事卻關乎到刑罰和服刑。

因此,在這件案子上,只要陪審團認定‘迷姦未遂’不成立的話,那法官就不能對此進行罪行認定,將案子定在民事範圍,懲罰力度要小的多。

而陪審團成員的確立,是法庭隨機抽取聯邦的古都公民,然後讓控辯雙方的律師代表當事人進行篩選,最終確認12人的陪審團。當陪審團意見不統一的時候,可以進行投票,當投票數一樣時,就由法官做最後裁定。

這次審判的陪審團,是黃律師和對方的律師,從法院提供的名單中共同敲定。黃律師在最後時刻才敲定名單,讓對方就算知道名單,也無法在短時間內對整個陪審團進行收買,保證一定的公平性。

黃律師正和李金說的起勁,庭警突然一聲大喝:

“起立!”

黃律師一拉李金,站了起來,而此時法庭中其他人也都站立起來,等待法官和陪審員進來。

法官和12名陪審團成員同時進入,走到各自坐位上。

在法官和陪審員坐下後,庭警一聲‘坐下’,所有人才又坐下。

“現在開庭!”法官的一聲落錘,讓所有當事人就位。

首先是法庭宣佈對案件的調查結果,並公佈雙方暫時提供的證據,並根據這些證據做出進行審理的決定。

隨後法官宣佈進入舉證質證階段,要求雙方當事人,提供該案件的確實證據以及對證據進行質疑。

首先是易家的辯護律師做為控方律師,要求傳召己方證人,第一個被叫進來的就是古都中學的一位米自然老師。

李金對他並不熟悉,在他記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