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斯特恩放下筷子,擦了擦嘴,“既然你決定了,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不過既然你要出去闖蕩,就必須答應我幾個要求!”

在聖疑惑的目光中,斯特恩繼續開口說道:“第一,不在關鍵時刻,不能動用你父親留給你的遺產,那筆錢存在摩根銀行,我讓銀行代理為你做點投資,現在九年過去了,恐怕原先的一億已經變成四億美金了。你要出去闖蕩,就不能依靠你父親留給你的遺產,要依靠自己的實力打拼,你能做到嗎?”

聖毫不猶豫的點點頭,九年來,他一直依靠自己打工付學費,賺零花錢,生活費,這些他早就習慣了。

“第二點,我們約翰家族的男人,永遠都是正直的,我不要求你能創出多大的名堂來,但你絕對不能做一些違背良心的事情,不能觸及法律的底線!”

聖又再次毫不猶豫的點頭答應,他本就不是一個會玩陰謀詭計的人。不過他已經具備了一個出色律師該有的所有素質,所以,他有的只有手段,沒有陰謀。手段跟陰謀之間只有一線之隔,但卻有萬里之差。

“第三,不論做什麼,都要做到最好,不能因一些困難而半途而廢,這是我們約翰家族的家規,這是一條永遠都不能摒棄的家規!”

“總共就這三條,你都能做到的話,我同意你去韓國,不論你做什麼,我都可以不管不問!”

“沒問題!”聖堅定的聲音在屋內迴盪著。

沉默一陣後,斯特恩繼續問道:“準備什麼時候走?”

聖思索了一下,答應道:“就這幾天吧!”

“嗯,在走之前把銀行卡都留在家裡,我允許你帶十萬美金離開!”

說完,斯特恩站起身來,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雖然不想與孫子分離,但雛鷹終將高飛,聖有自己的路要走,有自己的人生要經歷,這是他管不了的。

聖目送斯特恩邁著蹣跚的腳步,走進房間,突然在這一刻,他覺得斯特恩真的已經很老了,老到要背變駝,走路蹣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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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5號,早晨。

聖將自己的行李整理了一番,現在是夏天,衣服並不多,全是短袖,所以裝在一個行李箱內足夠了,帶上勞斯的戰袍,背上自己的吉他,這就是他要帶去韓國的所有裝備。

在走出房門前,聖掏出錢包,將所有的銀行卡都放進了抽屜,錢包裡只剩下了兩千美金,以及一張存有十萬美元的銀行卡。

當聖走下樓,斯特恩早已做好了早餐,這是聖在這裡吃的最後一頓早餐,斯特恩做的很用心。

“這是你父親在韓國的一個好朋友的地址,有時間去看看他吧,他是你父親生前最好的朋友之一,你背上的吉他,就是你父親從他手裡買來的。”

聖反手摸了摸背上的吉他,從斯特恩手中接過紙條,只見上面寫著“首爾市東大門區清涼裡三洞516號”。

“好,我知道了,我會去的!”聖將寫有地址的紙條疊好放進錢包。

斯特恩點點頭,說道:“好了,該交代的我都交代完了,吃完早餐你就走吧!一個人在外面注意安全!我早上還有課,就先走了,不送你去機場了!”

目送斯特恩離開,聖咬著這九年來一直不變的三明治,今天卻嚐出了另一種特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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