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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幾臺攝像機對準我,我在讀了新書出版後的發行情況的書面發言後,同時,對某報的不實轉載和不懷好意的報道也進行了“自衛反擊”,我說他們在做歪曲報道,構造虛假情節,汙辱人格,而失去了起碼的職業道德。那時我的情緒完全由北京某報的做法所引發,但我並不在意,甚至根本沒記住這篇文字是誰寫的,所以我至今也不記得說過誰是流氓這個詞,因為我沒有必要記住具體的物件,至少在我主觀意識中完全沒有對山東的記者有任何微詞,我根本沒注意他是誰,我也根本沒把那篇不實的原文中的描寫放在心上,我只是對北京某報轉載和篡改我書名又發編者按而十分不滿。我在意和氣惱北京這份較有影響的報紙的這種做法。
他們在報上,以不實情節羞辱了我,我僅僅以一己之言,指出他們的不對,表示了我的態度卻“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家媒體的個別人,竟毫無自覺,反而惱羞成怒,仗著自己的公權力給予的職業之便,以人民的傳媒進行對公民個人的*,在全國幾家報紙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攻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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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不做虧心事 哪怕有人找上門(1)
為人不做虧心事 哪怕有人找上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0年2月的一天傍晚,我兒趙方晚飯前匆匆趕回家中,手握一張報紙,神色十分緊張,“爸,人家告你了!”他把報紙遞給我,又是京城一份報紙,把這條訊息放在顯眼的地方。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訴趙忠祥名譽侵權一案。”這名譽侵權的主要依據是我說了山東Z記者是流氓。
令我莫名其妙有兩點:第一,我從沒有說過山東某人是流氓,我根本還記不住這篇歪曲事實報道的原創者是誰,我不可能僅以一篇失實報道,認定他是流氓。第二,這個糊塗案,所涉事態純系空穴來風,為什麼一個大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會受理這件小案子呢。
我領教了“迅雷不及掩耳”是怎麼個狀況。頭天方兒剛給我看了山東立案之事。第二天,我正在臺裡錄音,忽然錄音員在隔壁停了機,“趙老師,接電話。”誰這麼多事,打進機房來干擾工作。我拿起電話,是從東門傳達室打來的,一個男聲:“我是濟南法院辦案人員,給你送達法律檔案,你出來接一下吧。”“你們為什麼不能預約一下,實在抱歉,我正在錄一個等著播出的節目,請您稍候,我工作完了就出去。”但沒等我錄幾分鐘,技術員又停機了,又是門外那個人問您為什麼還不來接傳票。我十分耐心的對他說:“我剛才說了,我正在錄音,我正在工作你應理解。”對方好像有些氣惱,這時我想到,如果我是外科醫生正在手術檯搶救病人,也必須停止手術火速接這份民事傳票嗎?我這會兒同樣也不能撂下工作,只能請他們稍等,他們也只能稍等。
沒過一會兒,電話又來了,我每一回都要停下工作走出錄音間,走到調音臺所在房間接電話,我剛要說,“我在工作……”電話中傳來的是張子揚略帶沙啞的聲音,子揚雖然是我的主任,但由於過去長期合作,相互尊重,他都一直叫我趙老師,子揚說:“門口來倆人,電話打到我辦公室,說是山東法院的,我(子揚)問:山東法院的跟我們有業務關係嗎?有什麼事嗎?”
對方說:“這樣吧,我們進去再說。”
子揚答:“我們單位不能隨便出入。我也無權讓你進來,必須辦手續,您有介紹信嗎?”
對方又說:“我們有傳票。”
子揚又問:“你們傳誰呀?”
對方馬上說:“趙忠祥。”
子揚問:“傳他找我幹嘛?”
對方答:“這是民事案子。”
子揚說:“要是刑事案子,你就抓他吧,不用透過我。”
對方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