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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叫車,打算去酒店先住一晚上,明天繼續找房子。
結果摸遍全身,也沒摸到手機。
他扭頭看向身後的六樓,「媽的,落他家裡了?」
他氣得牙癢癢。
·
翌日。
「林夢以,這次官司的材料王律師剛才催了,讓你儘快整理好給他送過去。」
「好。」林夢以答道。這次他作為工作室金牌律師的助手協助處理一個官司,已經連軸轉了一週了。
他昨天晚上把那個人轟走後,就在家裡開始加班,一直整理材料到凌晨,這次的案子不僅王律師重視,他自己也很重視,因為這是一場離婚官司,他們是被告oga一方的辯護人。
在林夢以眼裡,這不止是一場簡單的離婚官司,更是代表了oga這個弱勢群體對強大勢力的反抗。所以他一直很上心。
送去材料後,他又跟王律師討論了半天案子,出來時已經快到中午了。
「小林,」陳越叫他,「中午怎麼吃飯?」
「食堂。」林夢以淡淡道。
「別天天吃食堂了,走,我請你外面吃去,咱倆正好聊聊合租的事兒。」
林夢以不習慣和別人一起吃飯,便拒絕道:「我吃慣食堂了,改天吧。」
陳越也不覺得怎樣,反正他知道林夢以就是這個性子,便繼續說:「那一起去?我那個朋友對你房子挺滿意的,他想儘快住進去。」
林夢以再拒絕就太生硬了,只好點點頭。
午飯時一直是陳越在跟他談房子的事宜,竟然出奇好說話,他說什麼條件都答應。
半晌林夢以不放心地問道:「你要不要問問你朋友,這個還是謹慎點好,畢竟合同一簽就是半年,中間要是有什麼不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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