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她微笑著一直撥弄她的長髮,一邊在說話。

忽然之間我一口氣湧了上來,塞在喉頭,心口間,再也吞不下去。她千作弄人,萬作弄人,不該如此害我,我對她一向是真誠以待,今天累得我這樣子,她何曾有什麼危險?從四點半玩到十二點多才回來。

然後她家人開門出來了,見到了她,一把抓住,她還睜著眼,不明所以然。我向天嘆了一口氣:天下竟有我這麼樣的傻瓜,到哪裡去找?我剛想走,她大概聽家人說了,連忙奔過來,「律!偉!」

我頭也不回的直走。

她猛地位住了我,我轉過頭去,她看著我,那臉上的懊悔是不用說了,一件裙子濺得半截是水,她拉住了我的衣角不放,我再嘆一口氣,把她的手撥開,走了。

她沒有再追上來。

我原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人,叫她追一次,也已經足夠了。

但任憑我怎麼微不足道,到底也是個人,我回到家中,整個人在抖。不是冷,不是濕,而是氣。

我在熱水裡洗了一個澡,喝了小半杯撥蘭地,但是心還不能平復,一直難過。我不願意再想到玫瑰,我誤解她了,她不過是一個普通,愛玩的女孩子,怎麼我就想到她有特別的氣質?她沒有,她什麼都沒有,她不過是一個極為普通的女孩子。

也好,從此以後我是對她死心了。

第二天我起了床,換好衣服,想去上課,坐在床沿很久,我覺得這樣子的心情去上課,去了也是白去。

於是我到警察局去銷案了。解釋了很久,幸虧那警官很瞭解,他說:「難怪你擔心。」他自然猜得出,我的女朋友是跟別人出去了,慡了我的約,叫我失心瘋似的到處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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