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上,胖子也並不叫胖子,他姓吳,大家叫他吳老闆,是個菲律賓華僑,也是這兒的常客。當他第一次發現碧菡的時候,他就著了迷,他稱她為“小仙女”,說她周身沒有一點兒人間俗氣。他為她大把大把的花錢,一夜買她一百個鐘點,希望有一天,金錢的力量,能夠終於買到她的一點兒“俗氣”,人類,就是這麼矛盾的。
陳元上臺去唱起歌來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個小女孩。他穿著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繫著一條咖啡色的領巾,雖然是晚上,他仍然習慣性的戴著一副淡淡的墨鏡,他說那是他的“保護色”。他拿著麥克風,渾身都是一股滿不在乎和吊兒郎當的氣質。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憂鬱的唱著那支──《一個小女孩》。
“當我很小的時候,我認識一個小小的女孩,我們喜悅歡笑,我們兩小無猜,我們不知道什麼叫憂愁,更不知道什麼叫悲哀,我們常常兩相依偎,互訴情懷,她說但願長相聚首,不再分開!我說永遠生死相許,千年萬載!孩子們的夢想太多,成人的世界來得太快!有一天來了一個陌生人,他告訴她海的那邊有個黃金世界!於是他們跨上了一隻銀翅的大鳥,直飛向遙遠的,遙遠的海外!從此我失去了我的夢想,日復一日,品嚐著成人的無奈!我對她沒有怨恨,更沒有責怪,我只是懷念著,懷念著:我生命裡那個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著小酒杯,傾聽著陳元那憂鬱的嗓音,唱著那支《一個小女孩》。這支歌她已經聽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為陳元每晚都要唱它。她還記得她剛來藍風的時候,那個年輕的、不會笑的孩子,陳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為他總在唱這支歌。然後,有一夜,外面下著傾盆大雨,舞廳裡的生意清淡,陳元坐到她身邊來,他們一起喝了一點酒,兩人都有點兒薄醉。她問他:“為什麼永遠唱這支歌?”
“因為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的說。“一個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這時代的年輕人,每個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
“是的,”她說,迷迷茫茫的啜著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並不希奇,我的故事卻非常希奇。兩種不同的故事,居然會發生在一個相同的時代裡。這是一個很希奇的時代!”
“告訴我你的故事。”陳元說。
於是她說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她說,只因為酒,因為天雨,因為寂寞,因為陳元有一副憂鬱的嗓音。
說完了,陳元望著她:“你還在愛你那個姐夫,是嗎?”
她點點頭,看著他。
“你呢?”她反問:“還在愛你那個小小的女孩?”
他也點點頭。
從此,她和陳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後,陳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間租來的套房。她也會留他小坐,卻決不及於亂。他們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兩人都有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感覺。一天,陳元拿了一張報紙,指著一個《尋人啟事》,問她:“這是在找你嗎?”
她看著報紙,那是一則醒目的啟事,登在報紙的第一版,用紅框框框著,裡面寫的是:“碧:懺悔莫及,相思幾許?請即歸來,永聚不離!雲天”她抬起頭來,淡淡的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經登了一個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為什麼不回去?”陳元問:“既然你愛他。”
“回去,是老故事的重演,”她說:“有過第一次的爆發,必然會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這爆發會一次比一次強烈,最後,我仍然只有一走了之。”她低低嘆息。
“我不會回去了,永遠不會回去了。沒有我,他們或者還會快樂,有了我,他們永不會快樂。”
陳元瞪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