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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了?”
“嗯。”薛東健點頭。
“還真難得,那女人不曉得你是什麼身分嗎?”
“報紙把我的身家背景刊得那麼詳細,除非她是文盲,要不然她肯定知道。”而這也是令他對宛宛感興趣的地方。
“知道她還不用你?哇~~那女的不簡單,除非她家裡比你還有錢。”
“她連十萬塊都沒有。”
“那麼……就是……她是個homo。”
“不,她有男朋友。”
“原來是為了男朋友!”眾人終於懂了。“不過,她男朋友是幹什麼的?能讓她這麼死心塌地的對他,就連你這個黃金單身漢擺在她面前,她都不為所動。”這女人真是太稀奇了。
“莫非她男朋友也是家世顯赫?”又有人猜。
“沒有,我調查過了,她男朋友不過是個小劇團裡的團長,一年公演不到兩出戏。”
“而你輸給這樣的男人?!”
“要不然你們覺得我為什麼這麼氣!”還不是因為他輸給那樣不起眼的男人,薛東健很悶地喝了一口悶酒。“算了,我走了。”
“你才剛來耶,就要走了?”
“我要回去補眠,你們不知道跟那女人相處,我得花多少心思去討好她,稱讚她手美,又得表現得溫文儒雅,像個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而這形象壓根就跟我不一樣。”他是個標準的大男人,做出這種噁心巴啦的事,令他格外感覺累。
“總之,我回去了,bye…bye。”
薛東健一臉疲憊地揮揮手就走人,留下他那群死黨們。
死黨們是各個面面相覷,互看著對方。
“東健他……變了。”
“他從來沒這麼認真的追過一個女人!”
“他對那女人認真了?”
“不,怎麼可能?一定是那女人惹毛了他,才會挑起他的戰鬥慾望,畢竟,東健從小到大可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他從來沒在女人那吃癟過,他當然受不了。”
死黨們寧可相信他是輸不起,而不是真的戀愛了。
為了追求宛宛,薛東健甚至去看了她男朋友所演的戲。
說真的,她男朋友一點演戲的天分也沒有,整齣戲淨是在探討生與死,現代人生活壓力這麼大,沒得憂鬱症就算很好了,誰會來看這種戲?
所以薛東健可以猜得出來,凌宛宛的男朋友是那種空有理想,而沒有腦子的傻蛋一個,而執意要去愛傻蛋的人,豈不是比傻蛋更傻?
薛東健又偷瞄了坐在第一排的凌宛宛一眼。
他發現只要她男朋友在臺北公演,她幾乎是每場戲都來看,足以見得她花多少心思在那男人身上。
如此一想,薛東健就覺得更不爽了,他不懂他到底是哪裡比不上她男朋友,為什麼她會那麼痴心的對待那個沒有半點成就的男人?
他愈想愈氣,於是決定下一場戲,他要買下座位跟她比鄰而坐。而這一點也不困難,因為來看她男友演戲的觀眾寥寥可數,他包下第一排全部的位置,就能坐在她旁邊,然後來個不期而遇——
“好巧,你也來看戲!”他一坐下,就跟她寒暄。
宛宛聽到他的聲音,嚇了一跳,身子下意識退了兩步的距離,這才看清楚他的長相,而她一點也不覺得她跟他在這裡相遇是巧合。
“你跟蹤我?”她寧可相信是這個原因。
“你想太多了,我是剛好來看戲。”
“然後剛好跟我比鄰而坐?”這未免也太巧了!
“你男朋友?”他又問。
宛宛翻了個白眼,看吧!她就知道,他果然是知道這戲是誰演的,所以才來的。“你是來看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