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了,哪裡的點心最好,哪裡的菜餚最好,點點手指就知道。

感謝網際網路行業的高速發展,能不能俘虜老婆全靠這個了。

中午十一點半,郜青雲宣佈上午的訓練結束。

榮耀竄的很快,反正他人高腿長,幾步就奔回宿舍了。

緊接著,洗澡、換衣服。

外穿今冬最流行的黑色長款羊毛大衣,定製的。

裡頭是酒紅色的大高領毛衣,還是定製的。

打扮的帥帥的,約會去。

臨走之前,他還特地照了照鏡子,又噴了點兒前幾天剛買的男士香水。

嗯,按照東方人的審美觀點來看,他一點兒都不比歐克那個白種人差。

打扮花哨的“太陽”,對自己的顏值比球技還要自信。

他堅信他這款就是江小柒想要的。

只不過,沒有耐心的江小柒等的很著急。

離的還遠,她就看見了一個會移動的衣服架子。

MD,走個路就跟走T臺似的;一雙長腿快要長出了天際,這是不招搖會死星人。

再一看自己,穿的是印有輝星隊旗的運動服。

榮耀一上車,江小柒就忍不住噴他道:“一個男人,怎麼比女人還要慢,看看,現在都快一點了。”

榮耀沒有反駁,動了動大衣的領子,還清了下嗓子,想要引起注意。

江小柒已經發動了汽車,甕聲甕氣地問了聲:“去哪兒?”一雙眼睛直視著大馬路,一下都不肯斜視呢。

榮耀有些不爽,因為……江小柒根本就沒有發現他的帥。

他很帥的好吧!不止在球場上帥,不止穿運動服帥,私服也很帥……球迷們都是這樣說的。

江小柒的眼睛……“你是不是近視啊?”榮耀問的小心翼翼。

“0。8的視力,開車沒問題。”

“怪不得……”

“怪不得什麼?”江小柒不知道重點根本不在能不能開車的問題上。

榮耀無比怨念中:“……”怪不得我打扮的這麼帥,你還當我是空氣。

鑑於榮耀糟糕的指路能力,江小柒最後是依靠導航儀,找到了榮耀說的“小菜館”。

飯店的名字就叫做“小菜館”,不是什麼有名的館子,但據說網評很好,最擅長做魚。

這個時候,已經是一點四十了,菜館的外面,依舊有好幾波等待吃飯的年輕客人。

糟糕的心情不表,江小柒早飯沒吃,現在真是餓的要死。

她使勁掐了榮耀一把,還不解恨,埋怨他道:“還不如在俱樂部裡吃食堂,下午三點半電視臺的人就要來採訪……”

她還沒有埋怨完,就被旁邊的驚呼聲音打斷了:“榮耀,是榮耀!”

好吧,幾乎天天都要見面,江小柒已經忘記了榮耀好歹也算是個公眾人物。

尤其是昨天的絕殺,已經被傳的神乎其神了。

但榮耀出名,是早幾年前的事情。

一開始是因為他在NBA中的表現,是與他同時段在NBA打球的亞洲球員中最好的。

後來又因為長相不錯,還被評為了NBA中的亞洲第一帥。那個評選倒是真沒有瞎評,因為其他的幾個亞洲球員,不論球技,那個長相簡直就是歪瓜裂棗級別的,要麼是身高太高頭太小,要麼就是五官極其的不協調。

如此一來,關注他的女球迷不比男球迷少。

女人和男人一比,總是欠缺了一點點的理性,又多了一點點的感性。

據說,榮耀的全球后援粉絲團,力量不容小覷。

只不過榮耀那個呆瓜,沒開過微博,沒做過宣傳,也從不在意那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