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當兵的時候殺了不少人,聞人具備極好的心裡素質,他還卸了一個苗人一條腿,找了些柴火生了把火吃了頓肉。

來這鎮子這麼久連頓肉都吃不上,想他當兵那幾年和胖子整天大魚大肉,哪裡受過這份罪,捱過這份餓。

吃完肉,他把骨頭撇在野地裡,一個人自行離去。

這到凌晨才到老窩,和他一起的工人都先睡了,他這麼一來就驚醒了一個人,那人問道:“你怎麼大半夜才回來,我還以為你睡到那邊去了。”

他道:“哪敢,只不過那人的大妹妹看上我了,留我多說了會話,你別多想,他哥在,我可不敢怎麼著,純潔的革命友誼。”

“我們還以為他框你呢,那傢伙哪有什麼妹妹,就一個人帶了個拖油瓶,小不點如今有一歲了吧,誰知道他哪裡撿的。

聽你這麼說,恐怕最近他真認了個妹子,你一個外邊的,終歸想要融入咋們村還是找個苗族媳婦。

那個李風雅也好,只不過我覺得不大適合你……”

那起來的人是個話癆,一開口就不停,見聞人沒說話也就自顧自睡去了。

聞人一直在想墓的事,這貨的話他根本沒聽進去,但耳邊過了李風雅三個字,他心道,這妮子知道不少有關尋龍點穴的東西,她大致能幫上忙。

於是心裡打定了主意第二天去找李風雅。

方丈講到這裡喝口水頓了頓。

王凡問他怎麼不講了,這故事正意猶未盡呢。

方丈說:“嗓子啞了。”

他休息了片刻繼續道。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動身去找李風雅,那會還沒開工,李風雅起床後和幾個小姐妹在說悄悄話。

聞人一咳嗽,那幾個姐妹就找藉口走了。

李風雅摸著辮子問怎麼了。

聞人拉她到沒人的地方把昨天的事都說了,包括他殺了苗人,還有那苗人有個孩子。

李風雅幾乎叫出聲來:“你瘋了,現在是什麼社會,你還敢殺人。”

“他們想先殺我的。”

“你不是答應過我不殺人的嗎,以前戰爭社會,你說你殺人被逼無奈,現在大家都好了,你怎麼……”李風雅質問。

聞人道:“社會變了,人心沒變,這墓裡頭的東西你幫不幫我取。”

李風雅一瞬間拉回神來,好像從一個嬌羞少女變成腹黑御姐:“當然,這可是純粹的利益交易,你知道我對利益共同體一向恩怨分明。”

他們說好後天晚上下墓。

李風雅趁著這兩天閒空去臨近的村莊打聽了一下,果然有個幾個苗人沒回來。

她找村口馬大姐瞭解有一戶苗人無父無母無妻,只有一個孩子,這孩子去年他出去了一趟就帶回來了,只聽說是他從人販子手裡搶的。

李風雅找到這個孩子,孩子一個人待在屋裡一天沒吃東西了,哇哇大哭,是個粉嫩的小女孩。

李風雅把她抱回去餵了奶,給這孩子起了個名,叫苗苗。

後天,聞人到的時候正好碰到李風雅在給孩子餵奶。

聞人一眼就看出這孩子身上不對勁,眉目之間的命盤是個無字,左臂上有一塊胎記,形狀十分奇怪。

他早年和胖子一起學了點觀像看命,邊拉住那女孩的手盯著道:“天煞狐星,你最好趕緊扔了她,不然必死無疑。”

李風雅一聽便與他吵了起來:“你倒是說的輕巧,不知道當時殺了他爹的是誰。”

聞人大驚:“什麼,你把他孩子抱過來樣了,我告訴你他老爹能死多半是這孩子搞得鬼。”

兩人聲音奇大,孩子哇哇哭起來,李風雅忙在一旁哄:“乖乖,不哭了。”

聞人在一旁繼續不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