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固定的空間與區域?大小與時間長短,隨使用者與製造著的能力而變化?領域受領域製造者與擁有者無條件支配,控制與使用該領域內某一分類劃分之後,受到劃分之後力量控制的某些“個體”或“群體”?領域的利用同時是具備排他xìng的,但相同領域能力者,或是共同利用與佔有,或是爭奪?

這是她的領域,她的領域能力是領域內所有被定義為“水份”的水分子的無條件擁有和cāo控,無論以怎樣的形態出現,只要擁有化學式為h20的這一分子,就能夠無條件擁有與cāo控。

但本源病毒與該隱之血、以及該隱之心卻能夠抵抗著cāo控,why。

規則。

規則,一般指由群體群眾共同制定和公認,或由某一特定物件與個體制定並透過的,由某一群體裡的所有成員一起遵守的條例和章程。

甚至事物執行的規律。

規則具有普遍xìng。

規則也指大自然的變化規律。而這一變化規律,是無需得到在這一領域裡的所有成員所認同與許可,就已經成為了規則。

而更多的時候,規則之所以是規則,是因為得到大多數人承認,並且因為這承認而存在的。

常識之下的規則,是大多數人認可與同意,並且預設為常理與不可違反的。

而想要打破規則,那麼就必須先從自己打破規則。

但個體打破規則,規則依然存在,不被大多數人認可與同意,不被它的制定者與擁有者所同意,規則就還是規則。

世界,事物執行,社會,群體,一切的一切,都是由種種規則維持著秩序,不管這種規則是人為設定的還是客觀存在的,只要是規則,便具有制約xìng。

因為在某個意義上,規則都具有絕對的或相對的約束力。所有的行為在一定的範圍與約束內,才可以得到許可的行為,無法得到許可,便是不可行的行為,比如水能夠燃燒,火能夠變成固態,這些都是不可行的行為。

只有規則下的可行,才是可行的行為,而不是一種完全的、隨著自我意識與意志無拘無束的行為。

而這種許可包括自然界的許可,社會的許可,他人的許可。這就是規則的制約xìng的表現。因為在這種制約xìng中包含著個體切身的利害關係,因此規則的制約xìng是普遍存在的,是不可消除的。

所以,一旦想要打破規則,或者說自己指定規則,以純粹的力量與對事物的理解來改變規則,就必須劃分出一個領域,一個在一定時間與範圍內,能夠以自身對事物的理解與力量來強行改變,並且控制與指定的規則,改變了規則,在這短時間記憶體在與持續的領域內,規則之下的某一事物,便會按照自己的意志來執行。

純粹的力量,開啟純粹的領域,而規則的改變與掌握,需要的是……

事物的本質!

對於事物的理解能力,周楚無法解讀到水分子這樣微觀的層面,就連本源病毒的活xìng細胞,他到現在都沒有辦法明白與理解,它是怎樣分裂與生殖,又是怎樣構成的。

既然無法從圍觀與科學、生物學的角度去解讀與理解,無法以客觀的事物執行規律與邏輯去看透本質,那仍然有另外一個方向,科學都無法完全解讀的方向。

唯物的對面,是唯心。

而在共同認知裡,如果存在,科學的對面,是為魔法。

不需要去解讀力量究竟是如何透過一個個細胞產生怎樣的化學變化,肌肉如何運作之後產生的動能勢能最終產生“力”的物理過程,火焰究竟是怎樣燃燒的,由氫與氧兩種元素構成的水分子究竟為什麼被人體所需要。

一開始便認可與同意這樣的“規律”與“規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