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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看著外面濃鬱漆黑的夜色,嘲弄道:「我們在皇宮,怕什麼妖怪呢。」
這裡,才潛藏著世界上最可怕的妖怪。
·
盛元公主府。
李朝歌終於抄完了一頁紙,立刻活動僵硬的手腕。她翻了下剩下的書頁,生無可戀道:「也太多了吧。」
顧明恪坐在她旁邊,手裡握著一卷書,說:「不急,慢慢來。我一直在。」
李朝歌順利扳倒了來俊臣,但她也被罰抄書。相對於成果,區區抄書根本算不得什麼,但並不妨礙她覺得抄書累。
李朝歌放下筆,慢慢活動手指:「真是麻煩。我的字還不是標準小楷,想找人來替我寫都不行。」
顧明恪聽到這裡,忍俊不禁,波光瀲灩地瞥了她一眼:「現在知道後悔了?早讓你練字,你非不聽。」
李朝歌的字醜得非常別致,完全可以達到靠字識人的程度。除了李朝歌,還真沒人能寫出她那個彆扭不羈的勁兒。
她都被罰抄書十遍了,顧明恪竟然還說風涼話。李朝歌故意用力靠在顧明恪身上,她不舒服,顧明恪也別想好過。
顧明恪沒在乎自己肩膀上驟然加重的重量,他伸手,輕輕將李朝歌調到她舒服的角度,問:「怎麼了?」
李朝歌捏了捏鼻樑,說:「我總覺得,這次扳倒來俊臣太順利了。我們在女皇眼裡真的有這麼大的份量嗎?」
「不是我們在女皇眼裡的份量大,而是名聲的份量大。」顧明恪說,「女皇根本不在乎來俊臣辦了多少冤案,錯害了多少人,她在乎的,從來都是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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