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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大事。”
“了不得的大事!”嘖,不想聽,宛宛捂上耳朵;但,等等、等等,她媽這是什麼口氣?母親唯有在發生新戀情的時候,才會用這種這種口氣跟她說話。
新戀情!
怎麼會?不可能!因為,媽不是要嫁給東賢先生了嗎?宛宛霍地坐了起來。
“你要說什麼了不得的大事了。”
“宛宛,我談戀愛了。”
“我知道,物件就是東賢先生,你說過了。”
“不,不是東賢先生,是個街頭藝人,今天我跟東賢先生去淡水逛逛、吃阿給的時候,看到有人在街頭賣畫,我上前一瞧;他便自誇我長得美,我讓他畫了一張素描,你要不要看?”
她才不要看,她只想聽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只是單純的讓人畫一張素描,母親就會愛上人家了?
天哪!那情景簡直跟當初她跟薛東健墜入愛河時